福州市中心四地塊出讓 洪山園周邊將建大型商業體
2014-05-22 08:42:01??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黃麗紅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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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號位置示意圖 福州新聞網訊 福州市21日發布公告,出讓城區4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總面積逾200畝。 洪山園周邊建大型商業體 宗地2014-08號是鼓樓區工業路東側、福三路北側、新西河南側的洪山園周邊地塊,面積90815平方米,用途為商服(商務辦公、商業)用地,起始價29.14億元。 該地塊商業建筑面積不超過10.5萬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得超過150米(含150米)。 出讓地塊范圍內應建設9萬平方米辦公用房及地下車位,由鼓樓區政府指定單位回購,該部分建筑面積按1.1萬元/平方米結算。除回購面積外,競得人所開發的項目中整體經營、不可分割銷售的商業建筑面積不應少于8萬平方米。 黎明永輝周邊地塊將建5A甲級寫字樓 宗地2014-09號是鼓樓區斗池路北側、西環中路西側的黎明永輝超市周邊地塊,面積45038平方米,用途為商服(商務辦公、商業)用地、住宅用地、公園綠地,住宅應為高層建筑,起始價9.2億元。該地塊商業建筑面積不超過6萬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積不超過3.8萬平方米(作為安置房使用)。 出讓地塊范圍內應建設75000㎡建筑(住宅38000㎡、商業用房37000㎡)及相應地下車位,由鼓樓區政府指定單位回購,該部分建筑面積按建安成本3000元/㎡結算。 競得人應在本地塊建設至少一幢5A甲級寫字樓。競得人應為鼓樓區教育系統捐建一所現代化標準的36班示范標桿小學,投資額不少于3000萬元。
![]() 2014-10號位置示意圖 兩地塊鎖定世界500強企業 08號、09號地塊競買申請人所屬集團公司或其控股企業應為《財富》雜志評選的2013年世界500強企業,且競買人必須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競買。 08號、09號地塊競得人所屬集團公司或其控股企業應在鼓樓區設立福建區域總部公司,前者應交納履約保證金8000萬元,后者應交納履約保證金4000萬元,皆在履約后退還;須引進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公布的2013年中國連鎖百強前20名中主業從事大型綜合超市的企業之一入駐本地塊的商場,并交納履約保證金1億元,履約后退還。 原閩都大酒店地塊出讓 宗地2014-10號是鼓樓區古田路南側的原閩都大酒店及周邊地塊,面積13930平方米,用途為商服(商業、商務)用地,建筑高度130米以下(含130米),起始價4.275億元。該地塊商業建筑面積不超過7000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積不低于35000平方米,須預留地鐵風亭、冷卻塔、消防出入口等附屬設施位置,規劃方案應征得市地鐵公司同意方可實施。項目建成后,不得分割銷售。 宗地2014-11號是連江南路138號的原市城鄉建總辦公樓用地,面積7287平方米,用途為商服(商業、商務辦公)用地、公園綠地,起始價7670萬元。該地塊商業建筑面積不超過6500平方米,東北角沿連江南路須留出不少于870平方米的公園綠地。項目建成后,由市政府指定單位回購50%建筑面積,購買價格按3000元/平方米計算,由市政府指定單位向競得人支付。 10號、11號地塊定于6月11日在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三層交易大廳拍賣。08號、09號地塊采用掛牌方式出讓,掛牌時間截止到6月20日10時。 (福州晚報記者 何佳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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