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提交議案建議:公共場所吸煙 最高罰200元
www.fjnet.cn?2013-01-09 15:55? ?來源:福州晚報 我來說兩句
代表建議:立法確保禁煙落到實處 “通過立法明確執法主體和輔助主體,對禁煙場所進行嚴查、嚴管、嚴罰,確保我市公共場所禁煙工作落到實處。”侯愛平等代表指出。 在侯愛平等代表的議案里,用列舉的方式明確了一些應禁煙的公共場所,如教學場所、醫院、影劇院、公園、商場、公共電梯、公共汽車、網吧、機關的公共場所等。同時,對控煙工作的監督執法進行了規定,使各個部門能各司其職,如文化、體育、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分別負責文化娛樂、體育場所以及旅社的控制吸煙工作;公安部門負責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控煙工作。 議案還對禁止吸煙場所所在單位應履行的職責進行了規定,如在禁止吸煙區域的醒目位置設置統一的禁止吸煙標識和監管部門電話;在禁止吸煙區域內不設置與吸煙有關的器具;不在本單位設置附有煙草廣告的標識和物品;對在禁止吸煙區域內的吸煙者,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其吸煙或者勸其離開該場所,對不聽勸阻者,報告衛生行政部門處理。 加大處罰力度提高法規操作性 為了提高法規的操作性,對違規吸煙者起到教育作用,議案建議規定:個人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且不聽勸阻的,由各相關政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對在禁止吸煙場所內吸煙,不聽勸阻且擾亂社會秩序,或者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由公安部門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為了發揮經營單位在禁止吸煙中的重要作用,議案提出:禁止吸煙場所所在單位不履行勸阻職責的,由有關部門予以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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