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提交議案建議:公共場所吸煙 最高罰200元
www.fjnet.cn?2013-01-09 15:55? ?來源:福州晚報 我來說兩句
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產生3件議案 “上班叼支煙,開會煙一片”、“墻上貼著禁煙牌,桌上擺著煙灰缸”……2011年5月1日,衛生部頒布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首次明確了公共場所不得吸煙,但由于該細則沒有相應的法律責任,缺少強制執行力,導致上述現象依舊十分普遍。 侯愛平等10名代表提交議案,呼吁對公共場所的吸煙現象進行嚴查、嚴管、嚴罰。這份《關于制訂〈福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的議案》被列為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的三件大會議案之一。 市民呼聲:舉雙手贊成公共場所禁煙 “公共場所禁煙!我舉雙手贊成。”市民王女士表示,吸煙的人不知道不吸煙者的苦,尤其是在電梯、衛生間等一些空氣對流差的公共場所,那煙味真是讓人苦不堪言。 采訪中,一些市民表示,長期以來,有關吸煙有害的宣傳不可謂不深入人心,而且現在很多公共場所諸如醫院、商場、候車大廳、列車上都在醒目位置張貼禁煙標志,但在這些場所吸煙的現象一直沒有得到有效控制。“究其原因,除了現行的法律沒有很強的操作性、缺少強制執行力外,違法成本太低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從事法律工作的市民柯祥春指出。 不少市民指出,公共場所禁煙是各個城市都面臨的難題。我市作為“全國文明城市”,應當在這方面有所突破。 記者調查:四大原因導致禁煙難 去年5月,在《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施行一周年之際,本報曾對福州公共場所的禁煙現象進行了深入調查,發現酒店、商場、網吧、候車室等公共場所內,吸煙現象普遍,四大原因導致禁煙難。 首先是“勸阻有擔憂”。不少商家道出其中的苦衷:“我們不是執法人員,沒有權力不讓顧客抽煙!遇到配合的顧客還好,遇到不配合的還會惹上不少麻煩!” 其次是“法規不完善”。在衛生部頒布的細則里,只規定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并沒有對吸煙者制定具體的罰則。對默許顧客抽煙的經營單位,也沒有相應的法律責任,起不到約束作用。 再次是“執法跟不上”。我市煙民的數量龐大,應禁煙的公共場所數以萬計,平常一般只靠一些志愿者、經營單位的保安或是工作人員來勸阻,衛生行政部門的執法根本跟不上。 最后是“旁人不關心”。調查發現,在應禁煙的公共場所,即便發現有人吸煙,周圍的人更多的是無動于衷,能主動站出來勸阻的很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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