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6月13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鄭靚) 到ATM機存錢,沒想到錢沒存進去,被后一位儲戶“順走”。昨日,福州市民陳先生撥打95060報料。陳先生認為,銀行應當幫他找回這筆錢,提供拿走錢的男子個人信息。但銀行表示,不能向個人提供其他客戶信息,并建議陳先生報警。警方卻稱,陳先生的情況無法立案,建議他到法院起訴,可是:不知拿錢人是誰,如何告?繞了一圈,這個問題好像無法解開的結。 經過協調,昨日傍晚,銀行方面表示,他們已經聯系上拿走錢的男子,其同意還錢。 存款后未到賬原來是被“順走” 日前,陳先生在福州古田路一家銀行網點ATM機上,以無卡無折的方式,往賬戶上存入3200元。陳先生的銀行卡和手機綁定,每次交易后都有短信提示,可這次卻遲遲沒有收到提醒。 陳先生帶著疑惑向銀行了解情況,銀行的工作人員調出了他存款當天的監控錄像,在陳先生離開ATM機后不久,另一位男子前來,從放鈔口內取出了一疊錢,然后又在另一臺ATM機取錢。 該行的相關負責人說,他們檢查了這臺ATM機,確認機器正常運作,沒有故障,“問題就出在,陳先生取完破損鈔就走了。”客戶取走破損鈔票后,必須點擊ATM機上的“確認”鍵,才完成存錢操作。否則,數秒后,此前放入存鈔口的錢會吐出來。 銀行拒提供資料派出所不立案 “既然拿走錢的男子,也是同家銀行的客戶,那銀行肯定能查到該儲戶的個人信息。”陳先生說,操作不當是他的責任,可錢丟在銀行里,銀行理應幫忙找回這筆錢。 陳先生向銀行要該男子的聯系方式等信息,但銀行未答應,建議他報警,讓警方介入調查。該行表示,根據《商業銀行法》規定,銀行有為任何一位客戶隱私保密的義務,他們不能向外透露客戶的相關信息,只有警方、法院、檢察院才能調取客戶資料。 之后,陳先生到水部派出所報警,可是,警方沒有立案。據該派出所的民警介紹,因為陳先生沒有正確操作,錢是遺忘在了ATM機里,被人“順手牽羊”。因此,拿走陳先生錢的人,屬于涉嫌非法侵占,并不構成盜竊,無法立案。警方表示,陳先生遭遇的情況,屬于涉嫌非法侵占,是自訴類案件,陳先生可以到法院起訴。 焦點一:沒有對方信息,上法院要告誰 針對此事,遠東大成律師事務所的王征全律師說,陳先生是可以通過法院來維權。陳先生起訴前,必須掌握拿錢人的相關信息,法院才能受理。雖然,法院在處理案件時,可以對銀行監控視頻調取進行證據保全,但必須以立案為前提。因此,受害人只能通過公安機關和銀行獲取該男子的個人信息。 “可派出所不立案,銀行沒有接警單又不能給資料,這可怎么辦?”陳先生說,明明已經知道錢在哪兒,卻不能拿回,他感到自己像是銀行、派出所和法院間踢來踢去的“皮球”。 焦點二:錢在ATM機丟了,銀行要協助追回嗎 采訪中,不少市民質疑,儲戶和銀行是契約關系,錢落在銀行里,銀行是否也有責任,銀行是否有義務協助儲戶追回?王律師認為,銀行的ATM機沒有惡意吞款,而是如數“吐”出了存款,原則上銀行并沒有過失,目前尚沒有法規要求銀行必須承擔起追回存款的義務。 經過協調,該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雖然不能提供客戶資料,但他們已經聯系上了撿走錢的客戶,該客戶也已答應會盡快還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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