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屏東城業主想領門禁卡 得先交物業費
2014-07-06 09:03:32??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唐麗萍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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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7月6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蘇燕梅 毛朝青 實習生 張明霞)“小區發門禁卡,領卡時要先把拖欠的物業費交了,不然不給發卡。”昨日,福州鼓樓區屏東城的業主向本報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業主莊先生告訴記者,物業在3日就貼出通知,讓業主們來領門禁卡。他看到通知后,就來到物業處領門禁卡,不過沒領到。物業工作人員說,要先把物業費給交清了。 記者在樓道上看到物業貼出的通知,通知上寫著:本月中旬各樓宇門禁系統啟用,請廣大業主在7月15日之前來物業處領取門禁卡,一戶兩張,同時交清你的物業費。 不少業主告訴記者,他們不交物業費的原因是小區物業管理不到位,路燈壞了沒人修、車輛管理不到位等。 小區物業處黃姓負責人表示,不少業主不交物業費,只收到40%小區業主的物業費。這名負責人表示,他們并沒有說不交物業費就不發門禁卡,只是在發門禁卡時,對物業費進行催繳。同時,他也保證,在15日之前來物業處的業主能領到門禁卡。 福建科衡律師事務所王榮堅律師表示,物業公司有收取物業費的權利,而業主有使用自己房產的權利。物業公司使用自己的權利時,不能侵犯業主的權利,物業無理由要求業主先交物業費再領門禁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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