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好去"快處"對方卻爽約 一方可能被判肇事逃逸
2014-05-06 09:39? 涂明?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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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5月6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涂明) 4月5日清明節,福州的劉先生趕著去掃墓,不料路上擁堵,車被另一輛外地牌的車刮擦。現場維持秩序的警察為保交通暢通,趕緊讓雙方拍照、留電話,去“快處中心”處理。不料,外地牌的車主一直不來,電話也打不通,劉先生犯難了。至今,這起本應很快處理完畢的小糾紛,拖了近一個月,到現在也沒解決。 昨日,劉先生告訴記者,4月5日上午9時許,他駕駛一輛奧迪Q5從洪山橋往福建農林大學方向趕路,準備趕去祭祖。當時,一輛掛著北京牌照的奇瑞車從后方刮擦了他的車右側。當時,因趕去祭祖的車輛很多,路上比較堵,警察讓雙方趕緊靠邊停車不要妨礙交通,并讓兩人拍照,各自留下手機號碼,然后到快處中心處理。 奇瑞車的車主與劉先生也談好,說他是全責,次日一起到快處中心處理。 4月6日上午,劉先生到了快處中心,打電話給奇瑞車的車主,對方手機一直關機,之后一直無法聯系上對方。快處中心的民警告訴劉先生,到倉山交巡警大隊報案,因為對方是惡意不來,存在逃避法律責任嫌疑,將有可能被判定為肇事逃逸。 劉先生報案了,倉山交巡警大隊的警察也做了筆錄。可是過了20多天,這起小糾紛仍未處理。 福州警方一人士說,如果事后一方無正當理由,未按照約定共同到“快處中心”處理理賠事宜,而且提供虛假身份信息和聯系方式,就有可能被立案處理,劉先生可以起訴對方。建議劉先生到交巡警大隊找民警開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到法院起訴對方司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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