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小事故“快處”全責方爽約 拖半個月未賠償
2014-03-06 07:06?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唐麗萍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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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3月6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陳恭璋 張碩 實習生 林國洪 陳東方) 發生追尾事故,雙方約定去“快處中心”處理,但半個多月過去了,應當負全責的一方司機卻遲遲不現身。昨日,事故另一方福州周先生向本報反映,他遇到了“老賴”。對此,福州警方一人士說,如果事故后,一方提供虛假身份信息和聯系方式,后又不現身,就有可能被立案處理,但在這起事件中,負全責一方提供的信息是真實的。因此,警方建議周先生走司法途徑解決。 有市民說,因為這些“老賴”司機鉆空子,小事故快處“快”不了,希望相關部門能及時出臺相關政策堵住“空子”。 民警多次聯系對方依然無果 周先生昨日告訴記者,2月18日晚上6點左右,他公司一司機開著一輛車牌為閩A61×71的皮卡車,途經林浦路時,與后方一輛車牌為閩A17918的貨車發生追尾。隨后,他公司司機撥打報警電話,接線員建議他們前往“快處中心”處理。 周先生說,根據“快處”流程,公司司機拍了現場圖片、對方司機身份證和行駛證。因當時“快處中心”已下班,雙方就約定次日到位于倉山區高旺路上的“快處中心”處理。不料,對方次日卻爽約了,“快處中心”民警也給對方打了電話,但對方依舊不現身。 之后,周先生和公司司機就到倉山交巡警大隊處理,民警又多次聯系對方,但半個多月過去了依然沒有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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