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滿妻子提離婚駕車撞人致7死 被執行死刑
2016-06-30 08:05:09??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男子躲在車內,與警方對峙(資料圖) 為發泄私憤 駕車瘋狂撞人 2014年4月28日上午11時許,林建新駕車尾隨至長樂營前街道下洋村路段時,故意撞擊現代牌轎車的左側,迫使張某的舅舅停車。后林建新又倒車,用自身車輛的尾部連續兩次撞擊現代轎車車頭。車上四人下車查看時,林建新持除銹劑進行噴射,四人被迫逃離。 接下來,林建新欲拉開現代牌轎車車門,因車門被遙控鎖住而未果。于是,林建新返回雷克薩斯轎車,取出一瓶汽油和一把斧頭,在明知張某等三人仍在車內的情況下,將汽油潑灑在現代轎車油箱附近并點燃,又用斧頭猛劈油箱數下,想讓小車燃爆。最終,因油箱無法劈開,林建新遂將該車左后輪胎砍破,后駕車離開現場。 張某舅舅等四人,在林建新離開后,立即將車內的張某三人救出車外,并將火撲滅。而林建新以為車內三人已被其燒死,為發泄私憤,又產生報復社會、制造影響之念。于是,林建新駕駛著雷克薩斯轎車,在閩侯青口鎮鏡上村、莊頭村、鳳港村等2.7公里路途中故意改變行車方向,肆意撞擊無辜行人,造成7人死亡,15人受傷。 林建新在駕車逃跑其間,撞到一輛本田轎車,爆胎停車,被前來抓捕的警車圍困住。林建新以車內有大量汽油相威脅,與趕到的警察對峙了一個多小時。最終,警察還是趁機強行破拆車門,將林建新抓獲。 2015年5月,福州中院一審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林建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林建新提出上訴。經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依法核準被告人林建新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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