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滿妻子提離婚駕車撞人致7死 被執行死刑
2016-06-30 08:05:09??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罪犯林建新被控制(資料圖) 東南網6月30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施建華/文 包華/圖 通訊員 榕法) 因妻子提出離婚,長樂男子竟開著租來的轎車,在閩侯青口鎮一帶,連續撞擊行人,造成7人死亡(其中4名未成年人),15人受傷。這起“閩侯‘4·28’惡性駕車撞人案”發生在2014年,曾引起全國關注,昨日,罪犯林建新被依法執行死刑。 不滿妻子提離婚 開庭前蓄謀報復 林建新在被執行死刑前,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安排林建新與母親等2名親屬進行了會見。 經福州市中院審理查明,林建新,福建長樂人,與張某于2008年6月結婚并育有一女。2011年10月,二人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此后張某多次提起離婚訴訟。長樂市法院決定于2014年4月28日開庭審理二人離婚案。林建新因張某決意離婚心懷不滿,產生報復之念。開庭前一日,林建新即從汽車租賃店租借了一輛雷克薩斯轎車,準備了汽油、斧頭、除銹劑、旋氣釘等物品,放入車內伺機作案。 2014年4月28日,庭審開始之前,林建新趁人不備用旋氣釘將張某所乘坐的現代牌轎車的一個輪胎泄了氣。庭審中,張某堅決要求離婚,林建新不同意,法院未當庭宣判。庭審結束后,張某的舅舅發現輪胎被泄氣,隨即更換了輪胎,載上張某和林某、李某等共7人離開法院,沿203省道往閩侯縣方向行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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