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高校宿舍裝空調使用費另交 學生:屬強制消費
2016-04-08 08:21:46?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福州新聞網4月8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林洛羽林宇熙)近日,榕城氣溫逐漸回升,不少市民開始使用空調。6日,有福建工程學院軟件學院學生在微博上反映:學院向學生收取空調使用費。“我們覺得這屬于強制消費,非常不合理,交3年使用費都可以買一臺新空調了。” 高校學生宿舍的空調使用費是個例還是普遍現象?是否有法可依?昨日本報記者進行了采訪調查。 收費符合相關規定標準 該學生提供的一份學校張貼的《關于安裝空調的學生宿舍增加收費標準事宜》的文件中標明:“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于2012年8月3日下發的《關于我省公辦學校學生宿舍安裝空調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12】299號)有關規定執行,即安裝空調的學生宿舍可以在原定的宿舍住宿費收費標準的基礎上提高住宿費,加收的標準如下:200元/生·學年(2人間),100元/生·學年(4人間),70元/生·學年(6人間),8人及8人以上的宿舍均按50元/生·學年標準收取。”該微博在網上引起熱議。 昨日,記者致電福建工程學院軟件學院,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經費問題,校方前幾年分批為學生宿舍安裝空調,之前沒有加收空調費,今年才開始收取。該負責人說,校方重視學生的不同意見,學生可向輔導員反饋,如有合理的建議校方會予以考慮,并計劃今日上午開會討論。此外,加收空調費后,校方將承擔宿舍空調日常維護、運行和保養的各項費用。 記者查詢到,該校的收費標準符合《關于我省公辦學校學生宿舍安裝空調有關問題的通知》中關于收費標準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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