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17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施建華)不滿前車太慢,他強行超車后,故意急剎、別車,撞上對方后仍不罷休,一直逼到對方撞上護欄。一連串的“斗氣駕駛”,險釀大禍,福州男子高某某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他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取保候審。 這起“斗氣別車”案件,11月11日發生在福州北二環路上。昨日,福州警方向海都報獨家披露了案件細節。這也是媒體公開報道的、福建首例因“斗氣別車”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案件。 監控視頻:豐田車突然別車撞車后仍不罷休 警方提供的視頻顯示:11月11日上午6時27分許,北二環路世紀長冠大酒店前,龍腰高架橋下橋處,一輛車牌為閩A01W38的白色豐田轎車,跟在一輛車牌為閩A986AF的斯柯達轎車后。 隨后,豐田轎車迅速從左側變道超車,并繞到斯柯達的前方。成功超車后,豐田車突然減速,連續兩次急剎。幸好斯柯達轎車及時剎車,沒有發生追尾。斯柯達轎車換到另一條車道,正準備超車時,豐田轎車又突然別了上來,撞上斯柯達轎車后仍不罷休,直到斯柯達撞上護欄,兩車才停下。 斯柯達司機:對方嫌我開太慢曾鳴喇叭、閃燈催促 事故發生后,警方介入調查。 斯柯達司機林某某說,自己駛上龍腰高架橋時,跟在后面的豐田轎車就不斷按喇叭、變換遠近光燈催促,他沒有理會,繼續保持每小時50公里左右的速度行駛。 因為當天下雨,路面濕滑,林某某下高架橋時剎車減速,誰知更激怒了對方。豐田轎車隨后強行超車,并繞到林某某車輛前面減速、急剎。見豐田轎車一直攔在前方緩慢行駛,林某某換到另一條車道,準備超車駛離,誰知豐田車直接別了上來。 “對方撞上我后,還繼續把我的車往護欄上別!” 林某某說,撞上護欄后,自己右手被方向盤打傷,頭部也撞上車頂,所幸傷情并不嚴重。 接受警方問詢時,林某某表示,對方車輛急剎時,前方并沒有其他車輛,對方就是故意要制造追尾;撞車后還不罷休,很明顯是在斗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