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前日發布,有多項嚴厲條款;其中所涉及的現象,在福州快遞業存在嗎?海都記者暗訪發現,暴力分揀、拋扔寄件等令人觸目驚心。
東南網11月18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陳錕/文包華/圖)16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發布《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規定快遞企業及工作人員以拋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處理快件的,郵政管理部門視情節嚴重性最高可罰款5萬元。
昨日記者暗訪福州多家快遞公司,發現位于閩侯上街的“中通快遞”等存在暴力分揀、拋扔快件的情況。一些快遞從業人員稱,在快件多的時候,不拋扔無法提高效率。不少市民說,快遞員確實很辛苦,但也請對我們的快件“溫柔點”。
一分鐘拋扔近十件快遞件
根據2013年最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企業分揀作業時,不得野蠻分揀,嚴禁拋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損毀。何為“野蠻分揀”?2012年頒布的《快遞服務國家標準》中對分揀包裹做了明確規定:“分揀不應野蠻操作,快件分揀脫手時,離擺放快件的接觸面之間的距離,不應超過30厘米,易碎件不應超過10厘米”。
昨日上午,五四北一家快遞的新店分部,店門口的快件堆得像“小山”,六七名男子在店門口分揀。一頭戴帽子的男子,嘴叼香煙,用力將一個大箱子拋到三米外的快件堆中。對于一些“易碎品”,他們也沒有“手下留情”。記者看到,一個包裝上寫著“易碎品”的箱子,也被一男子從半米高空拋下,重重摔在地上。
在上街鎮“中通快遞”分揀點,同樣存在拋扔等暴力分揀情況。一女子看了看快件上的送貨地點,隨手把快件拋向幾米外,短短一分鐘,該工作人員拋扔了近十件快件。
管理部門將調查暴力分揀
昨日下午,記者將網點暴力分揀、拋扔快件情況,反映給“中通快遞”福州分公司等相關負責人,對方均表示會到網點調查,如情況屬實,將嚴肅處理。
省郵政管理部門相關負責人稱,將調查這些網點的暴力分揀情況。拋扔快件處罰力度提高,客觀上對暴力分揀有一定的限制作用,但根本還在于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快遞從業人員的素質。

快遞包裹被拋到數米外的快件堆中
“溫柔”分揀市民提建議
一些快遞業從業人員說,暴力分揀、拋投快遞是為了“趕時間”,如果不拋投,可能在分揀中需要更多時間,影響效率。
對此,不少市民都表示,快遞員平時工作確實很辛苦,但希望也能對大家的快件“溫柔點”。對于工作效率問題,其實有很多方法可以改善,并不一定要在暴力分揀中省時間。
市民陳先生說,“雙11”期間,確實看到很多快遞“小哥”送快件很辛苦,每天要工作很長時間,但每件快件都是每個顧客精挑細選的商品,如果自己的“心頭愛”被人拋扔,肯定會很心疼。
市民張先生說,他多次購買燈具,收到快件時,燈具多被損壞。他認為,快遞暴力分揀最主要的還是責任心的問題,快遞業這幾年快速發展,希望快遞從業者能夠提高責任心和服務意識。
也有市民給快遞從業者支了幾招。市民林先生說,如果在快遞分揀點安裝一些網兜,在拋扔快件的時候,網兜會起到緩沖作用,快件就不會被直接丟到地上而損壞。市民徐先生也說,例如可以在分揀點放一些推車,將分揀的快件放在推車上,再推到幾米外的堆放點,就會減少拋扔快件。

許多快件包裝上標有“易碎品”字樣,仍被分揀員忽視

許多分揀站,常見快件“空中飛”

上街一快遞站,一名工作人員采用“背拋式”分揀快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