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起 福州五城區調整住宅維修資金交存標準
2014-12-02 06:50:00??來源:東南快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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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快訊(記者 許才芳)從明年元旦(2015年1月1日)起,福州五城區首期住宅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將按新標準執行。昨日,東南快報記者獲悉,經福州市政府研究同意,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等單位聯合出臺了《關于調整福州市五城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標準的通知》,通知中對福州市五城區首期住宅專項資金交存標準進行了調整。 其中,住宅及與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的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標準調整為;屬帶電梯的小高層及高層商品房為150元/平方米;屬不帶電梯的多層商品房為100元/平方米;屬帶電梯的小高層及高層拆遷安置房、保障房為100元/平方米;屬不帶電梯的多層拆遷安置房、保障房為70元/平方米。 據了解,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資金。市民購買了一手商品房之后,在辦理產權時,除了需要交其他稅費外,還需要交存一筆維修資金,這筆維修資金就是文件中所說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此前,福州市民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都是按照2%的購房總價交存的。 相關人士給東南快報記者算了一筆賬,假設市民以1.8萬/平方米的價格購進福州市福嶼路旁某樓盤的房子,面積130平方米,總額234萬元。按照舊標準,需要在另外交存4.68萬元的維修資金(130×18000×2%)。若新標準執行后,只需要交19500元(130×150)即可,市民僅此就可以節約27300元。 若購買帶電梯的小高層及高層拆遷安置房、保障房為100元/平方米的市民將節約更多的資金。 調整背景 福州房管部門調研認為按建安造價5%的交存標準更人性 近年來,福州市一手房的價格在上漲,市民的購房隱性成本不斷加大,市民要求盡快調整交存標準的呼聲日益強烈。 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部財政部令[2007]第165號)中的第七條規定“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該辦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東南快報記者從福州市房管局了解到,目前全國不少城市按照《住宅專 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陸續開始執行新的交存標準。因此,福州市房管局進行了一番調研,征求了相關單位和人士的建議。在調研中,福州市房管局還了解到了福州市商品房的大致建設安裝成本。初步確定福州市帶電梯的高層住宅、不帶電梯的多層住宅平均建安造價,而兩種房子的建設安裝成本相差并不太大。 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中規定維修資金交存為工程造價的5%-8%,從減輕購房者負擔角度出發,福州市房管局認為按照建安造價的5%交存這一標準執行會更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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