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鄉村醫生納入養老保險 榕全市政策正在制定
2014-07-17 08:12:23??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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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聞網7月17日訊 記者昨日從市衛生局了解到,連江縣在全市率先出臺《鄉村醫生養老保險管理暫行辦法》,將以鄉鎮衛生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參保單位,統一在縣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參保,參照執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據了解,連江縣目前有511名鄉村醫生,占全市鄉村醫生比例約為14.8%。根據連江縣出臺的《辦法》,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經資格認定的在職在崗鄉村醫生,將以鄉鎮衛生院合同工形式,納入鄉鎮衛生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管理,并遵循個人自愿原則參加養老保險。而參保對象需取得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且在有效期內的《鄉村醫生資格證書》《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醫學臨床類中專水平以上證書,注冊在本縣村級衛生所且在崗從事一般醫療、預防保健和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參保鄉村醫生的服務年限以實際擔任鄉村醫生累計月數確定。 “鄉村醫生如果原先已在勞動保險管理中心參保,原則上仍保留在原中心參保,不辦理轉移。”連江縣衛生局衛協會負責人蔣后秋表示,參加養老保險的鄉村醫生,每年繳費基數按上年度全省(不含廈門)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60%核定,對在崗的參保鄉村醫生,按照企業員工參保繳費比例參保,即每月按繳費基數的26%繳納養老保險,其中縣級財政負擔18%,個人繳納8%,目前,縣財政根據鄉村醫生服務年限的不同,對公共繳額部分給予相應的分檔補助。 對于補繳的辦法,該負責人表示,從參保之月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男性超過45周歲,女性超過40周歲)的在崗鄉村醫生,允許個人在參保時一次性補足15年或延長繳費滿15年,若要多繳保險年限,費用由個人全額負擔。補繳時,縣財政將按鄉村醫生服務年限一次性分檔補助,最高補助可達補繳額的41.3%。此外,截至今年6月30日,因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無法參保的在崗鄉村醫生(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服務年限達15年(含15年)以上的,由縣政府按月予以發放每人每月300元的養老補助;7月1日以后經資格認定的新增村醫,符合參保條件的,按規定給予辦理養老保險。 《辦法》規定,如果參保的鄉村醫生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且繳納年限滿15年以上的,單位或本人應在法定退休前的一個月,向縣機關社保中心申請辦理退休手續,經縣機關社保中心審核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享有與城鎮企業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的同等待遇。 據悉,連江縣這一暫行辦法將在省級或市級正式文件出臺后進行相應調整,全市范圍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也正在制定中,政策出臺后將有利于穩定鄉村醫生隊伍。 (福州日報記者 黃璐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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