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開發商賣抵押房 收了購房款拖著不簽合同
2014-04-11 07:19?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王瓊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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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福州頻現開發商賣抵押房 記者調查得知,福州開發商違規出售抵押商品房,多個樓盤均有發生,且開發商多是要求購房者先交幾十萬元的購房款后,開始借口推托簽訂合同。 “開發商收了我25萬元,不給簽合同,后來才知道是抵押房。”福州饒先生致電本報968111反映,今年1月份,他在閩侯南通一個樓盤買了一套商品房,面積是92平方米,單價8800元,當時開發商要求他交25萬元的首付款,至今一直沒有跟他簽訂合同。后來置業顧問告訴他,這是抵押房,開發商每個時間段都有固定的解押份額,具體什么時候到他的房子解押,要看公司安排。 而前段時間,本報也報道了福州市民陳先生在大儒世家·天瀾售樓部交了200多萬元房款后,開發商遲遲不與他簽約,查詢后,也發現這是一套抵押房。 開發商資金不足 抵押在建房 福州一家房地產企業銷售部負責人告訴記者,許多開發商由于建設資金不足,都會向銀行申請在建工程抵押。這種抵押帶來的直接影響,就是開發商在建的商品房成了抵押物。只有開發商把款項還給銀行之后,銀行才會對商品房進行解押。 但如果沒有還款給銀行,這部分的商品房一直都屬于抵押狀態,不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上述市民反映的問題,都是遇到這樣的情況,從某種程度上說,這些開發商眼下的資金情況不容樂觀,甚至短缺。 福州中銀律師事務所鄭少芬律師表示,開發商沒有按照約定日期與買家簽訂合同,已經屬于違約,買家有權申請解除合同,并要求返還相應款項。此外,買家還有權要求開發商按照定金的兩倍賠償,這些都是合理的訴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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