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火車站與汽車北站近在咫尺 的哥兜圈收140元
2014-03-27 08:45? 李思玲?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東南網3月27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李思玲) 關注理由 從福州火車站打車到汽車北站,數百米距離,的哥竟收費140元。昨日,從義烏來榕的林玲(化名)說,她當時和閩AT0796的哥約好,到汽車北站10元錢,沒想到下車時的哥卻開口要“天價車費”。 福州交通執法部門介入調查,當事的哥黃某承認了此事,黃某將因繞路、不打表分別被處罰1000~2000元。該車所屬建新運輸公司說,已開除黃某,永不錄用。福州道管處稱,立即將該的哥停崗,核查后決定是否列入“黑名單”。 約好10元車費 的哥強硬不認賬 昨日清晨5時許,林玲抵達福州火車站,來到火車站出租車停靠點。 林玲說,她要去汽車北站轉車去長樂市江田鎮,這是她第二次來福州,此前到汽車北站坐過車,知道汽車北站距離火車站很近,但由于帶著行李很不方便,所以決定打車。 “我們約好了車費10元。”林玲說,她告訴閩AT0796的哥目的地后,的哥稱車費10元,她同意了,上了車。 林玲說,的哥帶著她不知道往哪里轉了一圈,又開了回來,在汽車北站前停下。她掏出10元車費,沒想到的哥卻說車費是141元。 “火車站就在前面,幾百米,怎么能收這么多錢呢?”林玲大呼被的哥騙了,不同意支付高昂車費。可的哥態度強硬,單身一人的林玲無奈之下給了140元。 |
相關閱讀:
- [ 03-25]兩大打車軟件巨頭齊降補貼 福州的哥頻現爽約
- [ 03-25]兩大打車軟件齊降補貼 福州的哥頻現爽約
- [ 03-24]福州:1歲女童發高燒病情緊急 好心的哥闖紅燈送醫
- [ 03-24]福州:用嘀嘀打車誤點"小費" 選項 她被的哥多要了20元
- [ 03-19]拒載不按計價器收費 福州9名的哥首批待崗3個月
- [ 03-19]福州:“史上最嚴”整治下 的哥拒載仍難禁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