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倉山首次試點小額人傷事故快處機制 24小時內賠付
2014-03-13 07:01? 陳恭璋 關銘榮?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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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題新聞: 小額人傷車禍 24小時內賠付 福州在倉山首次試點小額人傷交通事故快處機制,適用財損在 1000元以內,人傷2000元以內小額車禍,不需要扣車扣證 昨日倉山警方試點交通事故小額人傷快速處理程序 本報訊(記者徐瑩/文李劍準/圖通訊員倉交巡)今后,汽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事故責任明確的小額傷人案件,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且財產損失在1000元以內,人傷2000元以內,民警可現場開出處理確認書進行快賠處理。最快24小時便可處理完賠付。 昨日,記者從福州市倉山交巡警大隊了解到,該大隊昨日已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福州分公司(下稱“人保”)簽訂了《車輛保險事故小額人傷快速處理協作意見》,在全市率先試點進行小額人傷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機制,有效解決輕微交通事故理賠時間長的問題。這樣的理賠方式在福州屬首次嘗試,若是試點成功將考慮向全福州市進行推廣。 小額人傷事故最快24小時賠付 “以往發生輕微的交通事故,即使傷者只是擦傷,要走一套理賠程序少則三五天,多則甚至要近半個月。”昨日,倉山交巡警大隊相關人士介紹,按照以往程序,汽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刮擦后,當事人向110報警后,民警到場首先要扣車、車檢以確定責任。隨后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責任認定書、明確損失和對象,然后雙方到多元化調解中心進行調解,當雙方無異議后,最后再由非機動車一方帶上門診病歷、費用清單、醫療發票等,和車主一起到保險公司理賠。 “走完這套流程費時費力,并且目前大部分大隊的人傷交通事故警情都屬于這種輕微的。”據倉山交巡警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從今年3月1日起,該大隊接到各類交通事故286起,平均每天發生26起,這其中涉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的事故平均每天19起。 按照以往的理賠方式,不僅給當事人造成麻煩,更會造成行政成本和公共資源的浪費。 因此,為了簡化程序,倉山交巡警大隊已與人保公司簽訂協議,在人保公司投保交強險的事故車主,只要拿著確認書就可直接找人保公司理賠,避免了扣車扣證、制作筆錄、事后調解等工作,大大縮短了事故處理及理賠的時間。 “最快24小時就可以辦完所有手續。”據人保理賠中心副主任施鴻錦稱,根據“小額人傷快速處理”規定,只要當事車主與非機動車一方都同意“小額人傷快處”。并且民警當場查勘、明確責任并指導雙方填寫“小額人傷快處確認書”后,即可由當事車主進行當場現金賠付,或者由保險公司在24小時內將賠償金打到傷者卡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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