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交180萬首付款按揭卻不成 退房受阻鬧上法庭
www.fjnet.cn?2013-10-23 16:17? ?來源:福州晚報 我來說兩句
福州新聞網訊 林先生與開發商簽訂分期按揭付款買房的合同后,突遇國家政策變化,導致他難以獲得銀行的按揭貸款。林先生買房夢碎后,退房不成只得與開發商打起官司。日前,在馬尾區法院的努力下,雙方終于達成了調解協議。 按揭不成退房受阻 2010年,林先生看中了位于馬尾的一處在建商品房項目,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雙方約定:林先生所購房子的總價款為360萬元,他在簽約后支付購房定金及首付款180萬元,開發商應協助他辦理按揭貸款。如果因為國家金融政策調整或者林先生的個人原因導致無法獲得按揭貸款,林先生應在開發商通知后補足購房款差額。如果林先生無法履行,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他支付違約金。 合同簽訂后,林先生依約支付了180萬元,并辦理了銀行按揭貸款申請。后因國家貸款政策發生變化,導致林先生不符合貸款條件無法獲得按揭貸款。 雙方就余款支付問題多次協商,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今年上半年,林先生一紙訴狀將開發商告上法庭,要求終止合同并退款。 庭審中,開發商提出:當事雙方簽訂的合同中已經約定,遇到國家政策調整導致無法貸款的,購房者應承擔違約責任。林先生則認為:政策突變屬于不可抗力,合同繼續履行顯失公平。 法院認為這算情勢變更 馬尾區法院經審理認為,當事雙方于2010年簽訂合同時,林先生還符合貸款條件,因此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但之后因國家貸款政策不斷收緊,導致林先生無法再獲得貸款,這是國家房地產政策調控的結果,于雙方而言均無法預料,符合民法上情勢變更原則規定的情況,繼續履行合同顯然有違公平正義。 該院多次組織當事雙方調解,特別就情勢變更原則的理解與適用對開發商進行詳細、耐心的解釋,最終促進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開發商同意退還林先生180萬元款項,林先生需配合開發商辦理合同網簽注銷手續,本案就此得以化解。 據記者了解,像林先生這樣與開發商簽約后,因銀行貸款額度按上級要求收緊、二套房限購令等國家政策的調整,致使買房按揭貸款落空的事件不在少數。開發商往往拿出雙方之前簽訂的格式合同,要求購房者全額付款買房或讓購房者承擔違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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