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浦上大道小車刮擦“賴路” 警方再開罰單
www.fjnet.cn?2013-07-02 09:08? 施建華 吳臻 楊亞茹 關銘榮?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小貼士 小刮擦撤離須知 根據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符合以下條件的車輛必須自行撤離:僅造成車輛損失,不涉及人員傷亡,車輛能夠自行駕駛移動,各方車輛均在我省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商業險,各方車輛損失均未明顯超過1萬元。應撤離而不及時或拒絕撤離的,警方將對駕駛員處以200元罰款,并強制拖車。 撤離前自行拍照,拍照需注意四點:一、要從被追尾車前面拍一張全景圖;二、從追尾車后部拍一張全景圖;三、拍一張相撞部位圖;四、拍一張被撞落至地面的散落物圖。 快刀短評 公德與常識 “小事故賴路”不僅是公德缺失,更是確鑿無疑的違法行為。這個常識,此前卻常常被公眾甚至執法部門有意無意地忽略,使得街頭無端多了長長的車龍,添了不少戾氣和焦躁。 本報將這個常識端出來,經過連續十幾天專題、專版報道,“快撤”意識如同春雨,于無聲中潛入人心:市民紛紛加入“隨手拍”的監督隊伍,越來越多司機加入快撤行列,執法部門也開始“該罰的罰”…… 但是,在一片贊譽聲中,也有個別市民認為“賴路”是小事情,本報重獎發動市民監督是在小題大做。在這些市民的潛意識之中,賴路、酒駕、闖紅燈、高空拋物……這些行為都是一些小事。其實,曝光的種種案例早已證明,這些小事中也潛藏著一個個血淋淋的故事。即使沒有鬧出人命,混亂的交通、讓人心悸的馬路、遍地的垃圾,也會讓一個城市與文明無緣。 不賴路、不酒駕、不闖紅燈、不高空拋物……文明有序的社會,就在這樣的一個個常識中。公民有舉報不法不當行徑的法定權利,這也是一個常識。我們曝光不法不當行徑,呼吁執法部門懲惡,褒獎公民善舉,是在行使輿論監督的法定權利和職責,也是在普及常識,讓常識成為我們走向文明的強勁力量。(伊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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