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4月二手房交易"退燒" 稅費仍按原有政策征收
www.fjnet.cn?2013-04-12 08:45? ?來源:東南快報 我來說兩句
榕稅費目前仍按原有政策征收 在上演了“最后的瘋狂”后,4月的福州二手房市場再現觀望情緒。不少購房者都在等待個稅新政出臺后再作打算。 記者昨日從福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了解到,目前福州二手房買賣稅費仍然按照原有的政策征收,即1%-3%契稅、5.6%營業稅(不滿5年)、1%個稅。此外,上月19日,交易中心在過戶壓力大增的情況下,將過戶期限從10個工作日延長至20個工作日,目前恢復的日期仍待定。 不過,有業內人士透露,有關方面可能會給市場3個月的緩沖期。這意味著,兩個多月后,“20%個稅”很可能落地福州。 日前,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相關人士稱,關于20%個稅的稅費征收,未來稅務部門會出臺稅收政策來執行。 本報記者劉豐/文 劉興/圖 相關新聞 避稅“偏方”要慎用 為了逃避20%差額個稅,3月福建購房者紛紛趕在細則出臺前搶搭“末班車”辦理更名過戶手續,而趕不上“末班車”的則開始尋求一些避稅“偏方”,比如用上贈予過戶等方式。 那么,用這些辦法真的更劃算嗎?記者調查后發現,所謂避稅“偏方”很可能成為購房者“割肉”的屠刀,最終“賠了夫人又折兵”。 欲再出售房產贈予方式不劃算 一旦“20%個稅”落地,房屋交易中是贈予劃算,還是買賣劃算呢?記者帶你來算一算。 據悉,直系親屬間房屋贈予,只需要繳納2%的公證費,以及3%契稅,營業稅及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均不征。而房屋上市交易,不滿5年的需繳納1%至3%不等的契稅、5.6%的營業稅,以及新“國五條”所規定的20%的差額個人所得稅;滿5年的房子免征營業稅。其中,契稅與房齡無關,與房子面積有關,個人購買90平方米以下家庭唯一住房繳1%的契稅,90至144平方米家庭唯一住房繳納1.5%契稅,144平方米以上需繳納3%契稅。 以一套房齡未滿5年、90平方米的房屋為例,假如房子原價為100萬元,賣出價為200萬元,直系親屬間的贈予只需要繳納契稅和公證費總計10萬元,而上市買賣則需要繳納契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共計34.2萬元,二者相差24.2萬元。 但通過贈予的過戶房子若再次轉手將被征收全額個人所得稅。按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受贈住房今后再度出售轉讓,須繳納房屋出售價20%的個稅。仍然以上述房子為例,受贈房二次轉手買賣,若售價為300萬元,無論房齡是否滿5年,都需要繳納60萬元的個稅。除此之外,還需要繳1.5%的契稅以及5.6%的營業稅,如果房齡已滿5年,免征5.6%的營業稅。以二次轉手房齡未滿5年計算,需要繳納的稅收共計81.3萬。 而如果當初以買賣方式買下的房子,同樣賣出房價為300萬元,需繳1.5%的契稅、20%的差額個人所得稅以及5.6%的營業稅,總計41.3萬元。總的來說,這套未滿5年、90平方米、售價300萬元的房子,通過贈予的方式再次轉手比通過買賣的方式至少需多繳納10.8萬元稅收。 從計算結果可以看出,贈予方式不可盲目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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