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歸來榕創業優惠多多 入駐留創園租金免二半三
2011-10-09 07:40:48??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王秀欽 我來說兩句 |
核心提示:近年來,福州市回國留學人員數以年均13%的速度增長,部分地區高達28%,僅2009年便引進具有碩士學位以上的留學人員128人(其中博士39人、碩士89人)。為繼續推進引才用才工作,日前市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鼓勵和支持留學人員來榕創業的若干意見》。 來榕創業的“海歸”,不僅可以免費使用經營場地,可以減免部分稅收,還可獲得創業啟動資金、科研經費支持,同時還能享受有關部門提供的“保姆式”服務。 入駐留創園租金“免二半三” 根據《意見》,留學人員新創辦企業入駐市留學人員創業園,兩年內由創業園為其提供100 平方米以內免費經營場地,第三年按市場價的50%交納租金,第四年全額交納租金。 留學人員進入市留學人員創業園創辦高新技術領域的企業、重點產業升級企業、科技項目對接成果轉化的企業或具有前瞻性、引領性的企業,可按規定的程序向市投資管理公司優先申請市級股權風險投資資金。 在福州市辦理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未入駐留創園但從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和創業咨詢服務的留學人員創辦企業,三年內由市財政以5元/平方米·月(以實際租用的面積計算,實際租用面積超過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計算)給予場地租金補貼。 最高可獲20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 為打破留學人員創業的資金瓶頸,市政府每年安排留學人員創業啟動資金。留學人員入駐創業園,經項目專業分類評審,按照專家評審結論給予不同等級的創業啟動資金。優秀創業項目,市政府可指定國有投資公司以參股的方式給予企業注冊資金10%~20%的創業啟動資金。 對符合《福州市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暫行辦法》的引進條件的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榕創業發展的優秀留學回國人員和創新團隊,經項目進行評估認定后,給予50萬元~20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支持;對引進的科技創新型優秀人才,經認定后,給予30萬元~100萬元的科研經費支持。 積極鼓勵留學人員開展研發工作 根據《意見》,市政府對獲得福州市專利金獎和福州市專利優秀獎的留學人員,將分別給予3萬元和1萬元的獎金。對項目實施地在福州,獲得中國專利金獎和中國專利優秀獎的專利權屬人,將分別給予20萬元和5萬元的獎金。 留學人員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所在單位符合國家規定的科研和教學儀器免稅資質的,經批準予以免稅。企業中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市財政給予所在企業一次性30 萬元資助。 進入企業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的博士后,由市財政按規定給予在站博士后每人每年5 萬元的補助經費。設立經市政府認定的院士(專家)工作站,由市財政對設立院士工作站的企業給予建站補助經費30萬元,對設立專家工作站的企業給予建站補助經費15萬元。 高新企業五年內可免部分稅收 留學人員來榕創辦的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在企業注冊登記之日起五年內,自企業獲利之日起頭三年的企業所得稅先行征收,征收的屬地方留成部分由市政府獎勵返還給企業。年繳納個人所得稅不低于3萬元的留學人員,市財政按其上一年度所繳工薪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返還,返還期不超過五年。 提供“保姆式”服務 根據《意見》,我市將在住房補貼、人才公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社保繳交、個人榮譽、戶口遷入、子女入學、計劃生育、出境手續、外匯兌換等涉及留學人員比較關注的生活保障問題上提供服務,為留學人員來榕創業創造良好工作和生活條件。 我市還成立引進人才服務中心,提供周全的“保姆式”服務。其主要職責是為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含留學回國人員)協調辦理相關手續,落實有關優惠政策和待遇,建立相關數據以及其他服務性工作。服務中心將實行“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條龍服務”,安排服務專員,負責為引進人才提供政策咨詢、接待洽談、代辦各項審批手續等服務。(記者 柳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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