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煙花爆竹經營者違規最高可處10萬元罰款
2025-01-11 12:44:53?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朱琳 我來說兩句 |
春節即將來臨,廣大市民高度關注煙花爆竹燃放問題,福州對煙花爆竹管理有哪些政策和措施?日前,記者從福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獲悉,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公安機關將處以500元以下罰款,煙花爆竹經營者違規,最高可處10萬元罰款。 按照規定,春節期間福州市限放區限燃“200響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無硫環保小型煙花”。五區限放區域為: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不含宦溪鎮、壽山鄉、日溪鄉)、馬尾區(不含亭江鎮、瑯岐鎮)。 限放區域內允許燃放時間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農歷臘月二十四、正月初二到初六、正月十五的六時至二十二時。 福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提醒,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做到不違規銷售、購買、儲存、燃放煙花爆竹,選擇更加安全、文明的方式喜迎新春佳節。市民若發現燃放煙花爆竹違規行為,請撥打110、12345或所在地鄉鎮(街道)舉報電話。(記者 傅亦靜 通訊員 李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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