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臺新政促進出租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2024-11-20 11:08:56?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朱琳 我來說兩句 |
東南網11月20日訊(本網記者 陳巧玲)近日,《福州市巡游出租汽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印發,旨在進一步優化出租車行業管理,提升群眾出行體驗。該《辦法》將于2024年12月10日起正式施行,同時廢止2012年10月10日頒布的《福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原《辦法》)。 據悉,自2013年1月1日原《辦法》施行以來,福州市出租車行業在健康有序發展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然而,隨著近年來國家、省、市道路運輸和出租車領域相關法規、規章和政策的不斷出臺,原《辦法》中的部分規定已與新政策文件不相一致。為此,福州市交通運輸局作為起草責任單位,經過多次調研論證和征集意見建議,以“廢舊立新”的形式重新起草了新版《辦法》。 新版《辦法》共八章五十三條,涵蓋了出租車經營使用權、出租車經營者、駕駛員與乘客、車輛與服務設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多個方面。其主要內容包括: 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明確出租車經營使用權實行無償使用,取消原《辦法》中對個體經營者與出租車駕駛員的戶籍限制,將出租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的申請年齡上限由六十周歲放寬至六十五周歲,將原《辦法》規定的出租車更新年限由不超過五年修改為不超過八年。 加快新質生產力賦能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引導行業應用信息化、智能化監控指揮調度系統,提升行業監管和服務水平,鼓勵出租車轉型提供網約車經營服務,推進巡網兩種業態融合發展。 促進節能減排。鼓勵出租車經營者推廣使用環保、節能的新能源車輛,引導車輛有序更新、節能減排、降本增效。 優化執法維護市場秩序。根據國家部委有關規定,降低了“在出租車營業站點外攬客”的處罰金額,新設了“因交接班或其他原因暫停載客,未事先在明顯位置顯示暫停載客標志”的處罰規定,并對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處罰規定的行為設置了轉致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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