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機場獲批繼續設立出境免稅店
2024-02-28 09:31:37?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朱琳 我來說兩句 |
記者近日從省財政廳獲悉,福建省2個口岸獲批設立出境免稅店,其中包括福州長樂國際機場。 財政部等五部門日前印發《關于設立部分口岸出境免稅店的通知》,同意繼續在福州長樂國際機場、廈門東渡國際郵輪中心口岸設立出境免稅店。 口岸出境免稅店是指設立在對外開放的出境口岸,向符合規定的出境旅客銷售免稅商品的商店,其銷售的進口商品免征關稅、進口環節稅,國產商品實行退(免)稅(增值稅、消費稅)。設立口岸出境免稅店,能滿足廣大旅客購買免稅品的需求,降低消費者旅游購物成本,帶動當地旅游景區、住宿、餐飲行業的發展,提升對外開放水平。(記者 歐陽進權) |
相關閱讀: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