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報10月11日訊(記者 程明)昨天記者從福州市公安局獲悉,日前,閩侯縣男子張某因在互聯網散布未經核實的虛假消息,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10月4日,有網民在微信群發布消息:“今天福州動車在三環撞了,全線起火,消防車幾十部到那邊,太恐怖了。”并附上一段起火視頻。經福州消防支隊核實,該消息為虛假消息,其發布的視頻為2015年10月25日發生在福州江邊的蘆葦起火視頻。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隨即介入調查,很快查明該網民系閩侯縣南通鎮男子張某。經審查,張某對其在互聯網上編造、散布上述謠言供認不諱。因尚未造成嚴重影響,倉山分局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相關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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