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垃圾桶都有明顯分類標識。 福州日報8月30日訊(記者 李白蕾/文 池遠/攝)垃圾分類是近幾年省市人大代表關注的重點話題之一。福州自2010年開展垃圾分類試點,效果一直不盡如人意。這項工作到底難在哪里?怎樣才能有力推動?記者從近日市人大常委會收到的一份代表建議答復件和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相關座談會上了解到,《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立法調研已啟動,眼下做好垃圾分類最重要的兩件事是加大投入和加強宣傳。 設備欠缺無法實現終端分類 年初召開的市人代會上,陳能華代表提出《關于積極推進我市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建議》。他說,福州全市常住總人口700多萬,僅城區每天生活垃圾收集量就達4000多噸。這些垃圾基本運往紅廟嶺垃圾處理場進行集中處理。由于沒有分類,不僅使可回收垃圾無法回收利用,而且也增加了垃圾填埋場壓力。 據市城管委介紹,2010年以來,我市先后在五城區的三盛果嶺、三盛巴厘島、運盛美之國、融僑麗島、公園道一號等41個生活小區及30個機關單位開展垃圾分類試點。由于垃圾分類的基礎設施、設備欠缺,試點小區和單位在源頭上已分類的垃圾,在運輸過程中又再次混裝運輸送至紅廟嶺垃圾處理場。 “目前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廠未建設,就算推進了生活垃圾前端源頭分類,仍無法做到末端分類處理,達不到資源再循環利用的效果。”市城管委有關負責人說。 收集和終端處置方式有待改進 市城管委說,今后,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廠,如餐廚垃圾處理廠、大件垃圾處理廠后,該委將根據職責分工,盡快把垃圾分揀中心納入建設規劃。 按照他們的設想,改進后的垃圾收集和終端處置方式是這樣的:第一步實現“干濕分離”,居民首先把自家垃圾濕的和干的分開裝,然后投入小區設置的干濕分離垃圾收集桶;第二步,環衛工將干濕垃圾收集后,把垃圾放置在小區垃圾存貯點,濕垃圾由環衛部門指定單位,用專門車輛清運至垃圾填埋場處理,干垃圾則運至垃圾中轉站按可回收與不可回收進行精細分類;第三步,不可回收垃圾運至紅廟嶺垃圾場處理,塑料制品、金屬制品、玻璃制品、紙類制品等可回收垃圾積累成規模后,一起賣給資源回收站,收入一部分補貼環衛工,一部分作為推廣垃圾分類活動的獎勵經費。如果市民先前在干垃圾中就能按可回收與不可回收進行分類,那是最理想的,可以大大提高后面環節的分揀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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