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2015年郁郁蔥蔥的街景照形成鮮明對比

與孩子們共同成長的樹,如今被砍成這樣
東南網8月15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王林成 吳臻/文黃啟鵬/圖)福州金河路福建省金山幼兒園內,7棵樹被砍得只剩樹樁,十多棵大樹被“剃頭”(詳見本報8月8日A01版、13日A01版)。近日,本報的金山幼兒園砍樹報道引發福州市民關注。不少市民撥打海都熱線95060,譴責這毀綠行為。
前天上午,福州市、倉山區兩級園林部門執法人員趕赴現場,對這一毀綠事件進行立案調查,并表示將對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進行嚴厲處罰。
部門現場認定 砍樹、修剪違規
前天上午10時許,海都記者跟隨福州市、倉山區兩級園林部門執法人員,進入了金山幼兒園。此時,還有工人在園內作業,打掃被挖出的泥土。
經現場勘察,執法隊員告訴記者,園內共有18棵小葉榕、羊蹄甲等樹木遭到全冠幅修剪,另有7棵胸徑10~50厘米的樹木遭到砍伐,因樹木被齊根砍掉,目前暫無法確認樹種。
福州市、倉山區兩級園林部門執法人員向海都記者證實,園內被砍的7棵大樹并未經過園林部門的批準。執法人員告訴記者,在市區范圍內砍伐、移植樹木的,要報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審批,數量達10株以上的,還需報市政府審批,并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
此外,根據相關法規,修剪樹木必須由有資質的施工隊進行。而如今園內18棵樹木遭到全冠幅修剪,等于被剃光頭,屬于非正常修剪,也是要受到處罰的。
幼兒園園長:向區園林局領導 口頭報備
前日,海都記者電話聯系了金山幼兒園朱園長。通話中,朱園長稱,修剪的原因一是榕樹根系發達,撐破了操場,還損壞了學校圍墻的鐵欄桿;二是園內一些區域太陰,長了苔蘚,學生容易滑倒。之所以砍樹,是想把榕樹換成秋楓、桂花等根系不發達的樹種。之前并沒有打算砍樹,但是由于空間很小,一旦移樹會破壞塑膠場地,而場地是去年新修的,所以在家長的建議下,他們選擇了砍樹。
是否經過審批?朱園長稱,她在口頭上向倉山區園林局相關領導報備后,就把這件事情交給了一個熱心的學生家長,這名家長是專業做園林的,所以園方很放心。但她并不清楚砍樹須經園林部門審批。
朱園長向記者提供了這位學生家長的電話,但記者多次撥打,均處于無人接聽的狀態。
倉山區園林局:園方行為 未征得其認可
幼兒園負責人表示,施工前曾向倉山區園林局做了報備。而倉山區園林局相關人士此前又表示,金山幼兒園砍樹和過度修剪樹木并未向園林部門報備。
昨天,倉山區園林局對此做出了正式回應:近期,金山幼兒園曾向我局咨詢該幼兒園樹木修剪問題。由于所修剪的樹木在該幼兒園內,屬單位附屬綠地。根據相關園林法規,要求該幼兒園按照規范聘請具有園林綠化資質的施工單位負責修剪。但該幼兒園擅自雇請沒有施工資質的人員,在未征得我局認可的情況下,違規對該幼兒園的樹木進行過度修剪,有的甚至修到只剩樹樁。
□市民聲音
部門應加強監管
對于此事,福州一位園林專家向記者表達了觀點:“砍樹是非常嚴重的毀綠行為,而且這其中還有胸徑50厘米的大樹。另外,‘剃光頭’這樣的過度修剪對于樹木的傷害也很大,相當于完全破壞了綠化樹木的景觀價值和生態價值。”
福州市民老陳認為,“幼兒園是教育孩子的地方,如果這里的老師、負責人都不能以身作則,將來從學校畢業的孩子怎么會保護樹木。”
“這一毀綠事件,反映出了金山幼兒園方面愛綠護綠的意識過于淡薄。”市民劉女士表示,如今全社會對于生態、綠化的保護意識越來越強,但還有一些人背道而馳。在這方面,園林等相關部門應當加強監管,避免類似事件再一次發生。
□快刀短評
教書育人處 毀綠更痛心
“我們不知道砍樹需要審批。”園方的解釋有點耳熟,實際上在許多砍樹事件中,當事人多有這種“懵懂”的表態,最后該罰的罰,該補種的補種,但在這則新聞里,毀綠卻遠遠不是毀綠這么簡單,因為這回是在教書育人處行野蠻之事,而且還是在幼兒園里,要知道這是祖國的花朵們最初建立“三觀”的地方。
幼兒園是教小朋友誠實做人的地方,所以,老師、園長首先也要誠實。如果小朋友做錯了事情,老師、園長肯定也會教小朋友勇于認錯,那如果是自己做錯事了,那就應該給小朋友們做出表率。
砍樹不對,早該認錯。而園方給出了理由,砍樹是因為苔蘚太滑、樹撐破了操場、損壞了鐵欄桿……這聽起來是多么滑稽,這樹是成妖了還是成精了,能長到破壞整個操場的程度?大概在這些硬設施跟前,犧牲幾棵樹是最經濟節約的做法了。沒有把樹當一回事,這才是導致他們不懂得審批程序、不懂得相關法規、在接受媒體監督時信口扯謊的真正原因。
為了便于管理就采取“簡單粗暴”的方式肆意砍伐樹木,這往往也會在潛移默化中影響到孩子。事實上,在教育方面,我們往往并不缺乏先進的設備、廣闊的場地,缺的恰恰是一個以身作則、崇尚自然的人文環境。
□相關鏈接
未經批準砍樹要賠償罰款 并補種三至五倍的株數
根據《福建省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修正)》,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市樹木。因特殊需要砍伐、移植或修剪的,須經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同意;砍伐或移植造成死亡的,要在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指定的地點按三至五倍的株數補種。未經批準移植或非正常修剪樹木的,責令其立即停止,并處以500元至1000元罰款;未經批準砍伐或因移植、非正常修剪樹木造成死亡的,責令其按樹木評估價賠償損失,并處以該評估價的50%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