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報8月11日訊(記者 李白蕾)在大力提倡素質教育的今天,如何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近日來自市教育局的消息說,我市將以今年9月入學的2016級高一新生為實驗對象,開展為期兩年的綜合素質評價試點,評價形成的檔案將作為高校招生重要參考。這是記者從市教育局給市人大代表的相關建議答復中了解到的。 年初市人代會上,楊俐麗等6名代表提出了《關于建設福州市“中小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系統”的建議》。代表們建議充分利用云平臺,大數據技術方案來建設市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大系統,對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過程數據進行實時采集,并結合學生學業成績最終形成學生成長檔案。同時,市教育部門也要建立綜合素質評價保障機制,按期對校長、教師開展評比和獎勵活動。 據了解,代表們的這一建議與市教育局今年要開展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試點工作不謀而合。根據方案,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五個方面:思想品德,重點記錄學生遵守《中小學生守則》等日常行為規范情況,參與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愿服務等的次數和持續時間;學業水平,重點記錄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必修和選修課程學習成績,特別是具有優勢的學科學習情況;身心健康,重點記錄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主要結果,體育運動特長項目,參加體育運動的效果,堅持每天1小時體育鍛煉情況等;藝術素養,重點記錄學生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戲曲、影視、書法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參加藝術活動的成果等;社會實踐,重點記錄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的次數、持續時間,形成的作品成果、調查報告等。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依托“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完成,所有高中生入學后均需在系統上建立綜合素質檔案。每學期末學校要將擬錄入系統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進行公示。學生高中畢業前,綜合素質評價報告要在本校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經學生、班主任、校長簽字以及學校蓋章后存入學生檔案,提供高校招生使用。 市教育局表示,要在全市高中學校全面推行使用《福建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建立健全學生成長記錄規章制度。市教育局將定期組織專家對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過程和成效進行測評與監控。待2018年12月試點結束后,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解決,將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作進一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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