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9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趙楊)用了1年多的手機號,突因“高額欠費”停機,福州一市民查詢后發現,自己76元/月的套餐竟被人改為596元/月的套餐,月初扣款時產生高額欠費。“我沒改過套餐,也沒接到過任何短信通知或提醒!”該用戶向運營商投訴,要求恢復低價套餐,并賠償損失。運營商表示,套餐可恢復,但已產生的資費無法賠償,并否認更改個別用戶套餐獲利。目前,12315已介入調解。 用戶:未盡告知義務 運營商應負責 福州市民張先生說,8月2日他接到運營商的“停機通知”,原因是“高額欠費”,之后手機便無法撥打電話。張先生隨后通過支付寶充了140元話費,但仍是停機狀態。 號碼用了1年多,平時的電話、流量并不多,為何突然產生高額欠費?張先生一查才發現,7月3日有人變更了他的資費套餐,76元/月的低價套餐被改成596元/月的套餐。本月初,僅套餐費就多扣520元,因此產生了“高額欠費”。 “誰改了我的資費套餐?”張先生說,手機一直在自己手上,變更套餐不是他本人操作的,他也沒接到任何短信通知或提醒。張先生認為,運營商沒有盡到告知義務,才導致高額資費產生。他隨后向運營商投訴,要求為其恢復低價套餐,并賠償損失。 運營商:套餐通過APP變更 或因用戶泄露密碼 昨日,運營商表示,張先生的低價套餐可以恢復,但無法賠償已產生的資費。工作人員表示,7月3日張先生的套餐發生變更,并非通過營業廳進行的,而是在網上營業廳APP上操作的。張先生隨后查詢自己手機上的網上營業廳APP,也確實查到了套餐變更記錄。 對此,該運營商福州分公司相關人員表示,可能是張先生不小心泄露了自己的網上營業廳密碼,“沒有密碼,就無法變更套餐”。該人員還表示,此類投訴比較少,該公司也不會通過更改個別用戶套餐獲利。 對于運營商的態度,張先生并不滿意。他認為,運營商如果拿不出證據,證明變更套餐是其本人所為,就應賠償其損失。目前,他已投訴至12315。 □相關鏈接 工信部曾發文要求:網上營業廳業務 應及時告知用戶 2012年,工信部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電信服務用戶消費提醒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確要求:電信用戶通過電信業務經營者網上營業廳、短信定制等電子渠道辦理電信業務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應及時通過短信、電子郵件、頁面窗口等方式,清晰、明確告知用戶所辦理業務的收費標準、生效日期和服務時限,并告知用戶是否辦理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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