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4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余少林 通訊員 張藝芬 吳成所)長樂一名男子以購買化妝用品讓對方送貨上門為由,將一名女微商騙到長樂某小區出租房內,強行與之發生性關系。近日,長樂市檢察院以涉嫌強奸罪批準逮捕該男子。 據案件承辦檢察官介紹,42歲長樂籍犯罪嫌疑人林某有強奸猥褻前科,而林某的犯罪意圖就是想通過微信聊天泡妞,并尋找機會與對方上床。 今年4月10日,林某從微信“附近的人”功能里,添加了24歲長樂女子高某的微信。添加后,林某發現高某是賣化妝用品的微商。于是林某借口購買商品,要求高某送貨上門。 4月16日晚上9時許,高某將洗面奶等送到林某的出租屋內。而后林某將房門關起,以言語威脅,強行與高某發生了性關系。 次日,高某向警方報警。兩個月后,林某被公安機關在鶴上成功抓獲。 記者調查發現,如今微商店主以年輕女性為主。記者隨即采訪了10位微商女店主,她們均表示會送貨上門,且大多不覺得有危險。 賣零食小吃的小焱(化名)說,她會事先電話聯系對方,然后約定指定地點進行交易。但如果對方急著要,哪怕是男性,她也會親自送貨上門。 賣手表首飾的小白(化名)說,對于特殊地方,比如酒店等,她不會去送;而送貨上門的對象,小白覺得只是送東西而已,沒覺得危險。 對此,警方提醒,無論是上門送貨還是約見網友,女性都要多留心眼。如果確實有見面的必要,見面之前也要掌握一些對方的確切信息,比如對方的電話、工作單位、真名實姓等,雙方約定見面的時間要選擇在白天,最好約上朋友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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