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不少店家都有賣“小電摩” 東南網7月26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夏雨晴 陳恭璋/文 肖春道/圖 實習生王命華)連日來,有福州市民向海都報反映,近段時間,福州街頭多了不少“小電摩”,相對于過去的自行車款電動車,這些“小電摩”車身更大、沒有腳踏,車身大小更接近于超標電動車,并且還掛有車牌,有的能飆到60邁。那么,是福州的電動車標準放寬了么?這些“小電摩”是合法的嗎? 據2010年版《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上周開始,海都記者調查發現,目前福州市區電動車店銷售的車型中,“小電摩”已占主流。而一些商家直言,限速器、腳踏只是為了上牌時拍照用,并無實際使用意義。 電動車專賣店內,“小電摩”成主流 上周四,海都記者來到建新中路金山碧水小區附近,沿街有七八家電動車專賣店,包括心藝、愛瑪、雅迪、新日等知名品牌。海都記者發現,店內大堂中央等顯眼位置,基本陳列的都是“小電摩”。而這些電動車兩側,都看不到電動自行車標準中要求的腳踏板。不過,這些“小電摩”都是帶牌銷售。而在每家店前的人行道上,都能看到十多輛甚至更多的無牌電動車,從其車輪寬度和車輛大小,就能看出是超標車。 “你要買能上牌的還是不能上牌的,不能上牌的價格比較便宜。”海都記者剛走進雅迪電動車店,店員便上前詢問。店員稱,從去年年底開始,福州市區就放寬了電動車的標準,這些原本屬于超標車的“小電摩”,都在符合標準電動車的目錄之內。 “這些‘小電摩’可以上牌了之后,誰還買原來自行車款的那種。”店員直言。海都記者走訪了隔壁幾家電動車店,發現原本自行車款的電動車基本只能在角落中看到,“都成了需要低價處理的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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