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生產 新增貸款貼息補助 開辟信貸綠色通道 【工作目標】受災輕微的農戶自有地和蔬菜、副食品基地,力爭7月底前恢復生產;受災嚴重的農戶自有地和蔬菜、副食品基地,力爭災后1個月內恢復生產。受災輕微的農業企業和種養大戶爭取災后1個月內恢復生產經營,受災嚴重的農業企業和種養大戶半年內完成重建和恢復生產工作。 【工作要求】成立災后恢復農業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市縣兩級農業、漁業、林業技術專家深入田間地頭,指導當地受災戶開展生產自救。組織經銷企業、農機合作社和農機大戶加快機庫房、烘干機房等各類設施的修復工作,及早恢復正常生產。組織挖掘機、拖拉機、抽水機等機具,抓緊疏通田間溝渠,搶排田間積水,最大限度降低洪澇災害對農作物的影響。組織各類農業專業協會、學會的學員單位,充分發揮會員企業的資金優勢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優勢,深入受災嚴重地區開展送愛心服務。向受災地區緊急調撥大豆、玉米種子,指導農民補種、改種。加強災后消毒滅源工作,做好動植物疫病防控和死亡動物的無害化處理。 【扶持政策】新增貸款貼息補助,對受災特別嚴重的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市級示范合作社、專業規模場(戶)因災后新改造項目新增的貸款,按實際投資額進行貼息,按貸款利息實際發生額給予全額補助,補助期限暫定2年。開辟信貸綠色通道,對用于災后恢復重建的貸款優先辦理,實行利率優惠,原則上不上浮;對確實因災無法按期還款的企業和農戶,及時給予貸款展期或轉貸;對受災企業不僅不能抽貸壓貸,還要視情合理增加信貸。對受災龍頭企業用電參照省級農民創業園(創業示范基地)優惠政策執行,種植養殖用電按所在電網銷售電價目錄表中農業生產用電價格7折執行。 企業生產 安排專項資金 優先扶持閩清受災建陶企業 【工作目標】受災的工業和商貿企業原則上災后1個季度內恢復生產經營,嚴重受災企業半年內完成重建和恢復生產工作。具體完成時間由企業在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指導下,結合實際情況確定。 【工作要求】逐家核實轄區內工業企業受災情況,及時將災情逐級上報主管部門。對災情特別嚴重、需在原址重建或異地搬遷改造的企業,組織開展前期工作,指導企業科學選址,協助企業做好規劃、用地等審批工作,盡快開展重建工作;對因災情比較嚴重導致全面停產(停業)或半停產(停業)的企業,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加快對房屋、電力設施、受損設備開展檢測鑒定,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經營。 【扶持政策】對省財政撥付給我市的企業救災專項資金,市財政按1∶1給予配套;2016年度獲得市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補助的閩清縣、永泰縣受災企業,標準上浮20%。新增貸款貼息補助,對嚴重受災企業因災后重建或異地搬遷進行的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產生的新增貸款,按實際投資額進行貼息,按貸款利息實際發生額給予全額補助,補助期限暫定2年。對嚴重受災的閩清建陶企業,在2016年市本級安排給閩清縣的“能源節約利用”1500萬元專項資金中,優先扶持受災建陶企業重建天然氣生產線項目。2016年度各級惠企政策中需要閩清縣、永泰縣配套資金的部分,全部由市級財政承擔。加大對受災工業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按優惠利率優先支持。對確實因災無法按期還款的工業企業,允許其貸款合理展期、延期,確保不抽貸、壓貸。原則上受災工業企業信用評級不降低,貸款展期、延期不罰息。 公共服務設施 10月底前恢復 醫療機構整體功能 【工作目標】醫療衛生機構7月底前恢復門診急診等基本功能,10月底前恢復醫療機構整體功能。衛生基礎設施修繕加固的項目,今年年底前投入使用。校舍修復加固以及校園附屬設施修復加固的項目,體育全民健身工程及設施維修改造項目,9月底前完成維修改造。教育、衛生、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需恢復重建的2017年春節前重建并恢復使用。公益廣播電視信號9月底前覆蓋面積恢復到受災前水平,今年底前完成全部設備、基礎設施重建工作。受損旅游景區(點)力爭10月1日前恢復正常經營;受災嚴重、安全隱患尚未完全排除的景區(點)要堅決關閉,不得對外營業。受損文物建筑3年內全面完成維修工作。 【工作要求】盡快核查相關公共服務設施倒損等情況,并組織編制重建規劃和實施方案。對原址重建的,按照國家標準填平補齊;對異地重建的,根據節約用地、資源共享的原則,科學布局重建項目。嚴格執行強制性建設標準規范,確保重建的學校、醫院安全牢固。注重民族、宗教文化的搶救和保護,保護具有歷史價值和地方特色的建筑物。及時搶修廣播電視傳輸設施,確保廣播電視節目正常傳輸。國家級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要優先落實保障措施,爭取在最短時間內獲得審批。 【扶持政策】積極爭取省級相關專項資金,用于受災地區的衛生、教育、文體等公共服務設施重建。市級相關專項資金優先安排受災地區的公共服務設施重建項目,補助額度按各專項資金規定的最高標準執行。優先安排公共服務設施災后重建用地,可在災害結束后6個月內申請補辦審批手續。 此外,實施意見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受災縣黨委、政府作為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責任主體,成立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機構,由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市直有關部門統籌做好災后恢復重建各項保障工作,配齊配強專業技術力量和專用設備,全力支持災后恢復重建;積極籌措資金,災后重建資金主要由市里負責統籌,采取“市財政出一點、縣(市)區支援一點、社會捐贈一點、向上爭取一點、銀行融資一點”的原則籌措重建資金;精心組織實施,堅持特事特辦、快捷辦理、優先辦理原則,實行“市縣同權”,開通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同時,要穩定市場秩序,切實做好市場供應,要強化監督檢查,啟動問責程序,嚴肅查處瀆職、失職行為;要重視輿論宣傳,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濃厚氛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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