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報7月20日訊(記者 陳敏靈)今年1號臺風“尼伯特”造成福州閩清、永泰等縣嚴重受災,根據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結合福州受災實際,日前,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做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實施意見》,全面啟動福州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其中涉及10項重點恢復重建任務,要求確保災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全面恢復并超過災前水平。 農村住房 對重建戶省市縣都給予補助 【工作目標】2017年元旦前基本完成受災住房重建工作,春節前受災重建戶全面搬入新房。 【工作要求】按照過渡安置、調查摸底、統一規劃、科學選址、精心設計、實施重建、監督驗收、登記發證等步驟,有序推進農村住房恢復重建。通過投親靠友、使用當地公共閑置房、租賃群眾住房、搭蓋簡易房等方式,妥善做好臨時過渡安置。按照有利于防災避災和發展生產、方便生活的要求,做好重建選址工作。充分尊重重建戶意愿,選擇適宜的重建形式和建筑樣式,無償提供三套符合標準的房屋設計圖供選擇。鼓勵統規統建,允許統規自建和分散重建。引導有條件的受災群眾到城鎮購買住宅,對首次購買普通有量住房的,免征契稅,免收不動產登記費和交易費。加強施工技術指導,提高建筑質量,完善配套設施,推動適用新型建筑材料和建造技術的應用。由市、縣兩級住建部門安排質量監督機構,無償提供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服務。 【扶持政策】通過政府補助、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補助、規費減免、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收益、配套設施、保險理賠、教育減免、社會幫扶、投工投勞等多種方式,對重建戶給予扶持。在省政府對一般重建戶給予每戶不低于2萬元補助、貧困重建戶給予每戶不低于2.5萬元補助的基礎上,市政府對一般重建戶給予每戶2.5萬元補助、對貧困重建戶給予每戶3萬元補助,閩清、永泰兩縣政府也要安排配套資金予以補助。所有農村災后重建戶列入造福工程補助范圍,按現有造福工程政策給予每人3000元補助,困難計生戶、低保戶、重點優撫對象、少數民族、貧困殘疾人、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對象享受政策疊加優惠,補助標準由各職能部門另行制定。啟動農村住房保險理賠工作,足額按時發放理賠金,進一步完善農村住房保險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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