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控滅燈后 右轉車輛這樣通行 民警提醒,機動車經過沒有設置右轉信號燈路口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才可通行且需讓行直行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以及對向的左轉彎車輛。沒有右轉專用車道情況下,直右車道上有直行車輛在等候放行信號時;或有右轉專用車道情況下,右轉車道上有右轉車輛在讓行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時,右轉車輛應依次停車等候,不能借用非機動車道右轉。 機動車經過設置有右轉箭頭信號燈路口時,應根據信號指示通行。右轉車道上有其他右轉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右轉車輛應依次停車等候。右轉信號與對向左轉信號同時綠燈時,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與左轉彎車輛應相互禮讓通行。 機動車經過設置有右轉箭頭信號燈但實行滅燈或調控滅燈路口時,若右轉信號燈啟亮,車輛須根據右轉信號燈信號指示通行。若右轉信號燈滅燈,車輛則按照沒有設置右轉信號燈的通行規則通行。 機動車經過行人請求式信號燈路口時,如果行人沒有請求,右轉信號燈常綠通行;行人有請求時,右轉信號燈切換為紅燈,行人綠燈通行。此時,右轉車輛應根據右轉信號燈信號指示通行。 還有24個路口尚未亮燈 近日,有不少讀者撥打本報黨報熱線83751111反映,市區有部分信號燈未亮燈,懷疑損壞未修理。交警部門昨日對此作出解釋。 據介紹,城區交通信號燈、標志和標線、護欄等交通安全設施由道路建設部門在新建、擴建、改建道路時同步建設。建成后,屬于市政道路的交通信號燈須移交交警部門管養。因此,信號燈建設與整個道路項目建設進展有關。 目前,城區458個信號燈路口中,24個路口正在建設未啟亮,市民遇到未亮燈的信號燈路口應禮讓通行,在已設置標志標線的路口按照交通標志標線規定通行。 這24個路口包括:林浦路并行路口1、林浦路并行路口2、盧濱路洪榕路口、南江濱大道海關巷路口、南江濱大道先鋒路口、齊安路利嘉商業城路口、三環路東嶺路口、透浦一路玉蘭二路口、化工路福興大道口、譚橋路鶴林路口、譚橋路橫嶼路口、秀山路廈坊路口、楊廷路規劃路口、楊廷路象峰一路口、鰲興路亞興路口、德榜路新興路口、北浪路琴亭路口、北浪路東浦路口、江濱CBD東側路口、洪灣路園亭路口、福峰路象峰一路口、福興路湖塘路口、站西路西鳳路口、站西路東浦支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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