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報7月12日訊(記者程明)據閩清縣公安局昨天通報,7月10日18時26分,網民“黃某某”在網絡上發布含有“閩清災后死亡500余人,失蹤110人”的信息。4分鐘后,他再次發布該信息,并在信息尾部加上“閩清縣救災指揮部”字樣。 經初查,警方判斷該網民為首發者,其真實身份為黃某某,男,37歲,閩清縣塔莊鎮人,家住閩清縣梅城鎮恒晟晶都小區。 后經警方調查,發現閩清縣金沙鎮人曾某某與父親于7月10日從北京回到閩清縣城,因通往金沙的道路損毀,于是暫住在其父親朋友黃某某家中。 曾某某的手機沒電,便向黃某某借用手機。當日18時20分,曾某某通過黃某某的手機在恒晟晶都業主微信群發布“閩清受災最新消息”,內容為“據不完全統計,截至7月9日22時,全縣(不含因通信中斷尚未上報的白樟、白中、金沙、省璜等鄉鎮)受災被困人員1000人以上,死亡百余人,失蹤11人。詳細災情正在進一步核實中。” 當日18時26分,曾某某將“死亡百余人,失蹤11人”改為“死亡500余人,失蹤110人”,發布在黃某某手機中有120人的微信群,4分鐘后添加落款單位“閩清縣救災指揮部”,并發布在黃某某手機“福建陶商聯盟”微信群。后來,曾某某將手機歸還黃某某。當日18時55分,黃某某將曾某某發布的內容轉發到“小武基~小井找磚群”微信群。 該案第一當事人曾某某未滿14周歲,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不予處罰。辦案民警已對曾某某進行口頭教育責令悔過,并責令其父親嚴加管教。該案第二當事人黃某某的行為已構成“散布謠言”違法行為,警方決定予以治安拘留10日的處罰。 |
相關閱讀:
- [ 07-12]閩清縣城恢復供電 永泰北區供水將恢復|榕消防教導員救出群眾后被沖出3公里
- [ 07-12]洪水中母子倆被困中巴 閩清服裝店夫妻拋繩救人
- [ 07-12]閩清縣城基本恢復供電 永泰北區水廠供水將恢復
- [ 07-12]閩清防抗臺風“尼伯特”:災情空前嚴重 救災有序有效
- [ 07-12]閩清坂東鎮居民洪流中救人 一對母子轉危為安
- [ 07-12]楊益民赴永泰閩清督促檢查救災工作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