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給欠費業主施壓張貼律師函 涉個人信息引糾紛
2016-07-08 08:13:57?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福州晚報7月8日訊 (首席記者 徐強) 業主長期拖欠物業費,物業公司為此發出律師函,卻將含有個人信息的復印件張貼在小區公告欄里,引起較大爭議。昨日,施先生撥打福州晚報新聞熱線968800反映了發生在五鳳蘭庭二期的這樣一件事。對此,律師表示物業公司的做法不妥,涉嫌侵犯業主個人隱私。 居民: 公告欄里張貼律師函 施先生說,昨天上午他出門時發現,許多人圍在公告欄前議論著什么。他湊上前一看,發現那是一張律師函,上面有部分長期拖欠物業費的業主姓名及其對應的房號。“這樣做有些不妥吧,畢竟涉及個人隱私,有問題不是應該雙方協商解決嗎?”施先生說。 昨日下午,記者在五鳳蘭庭二期公告欄上看到,律師函上公布了15名欠費業主的名單。律師函中說,上述業主長期享受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卻無故拖欠物業費,要求于10日內履行交費義務,否則將采取訴訟、強制執行等方式。通過律師函上的名單,記者找到了17號樓的一名欠費業主。“我已經聽說‘上榜’了,也收到了律師函,但我目前不打算補交物業費。”該業主表示,任何人都不會無緣無故拒交物業費,對于物業公司張貼律師函的做法她感到不滿,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據介紹,2014年11月底,該業主家中遭竊損失數萬元,想調取監控破案發現監控完全癱瘓,此事一直沒有得到解決,她也因此再沒交過物業費。而在一些業主看來,收到律師函如同惹官司上身,本就是比較晦氣的事,如今還公開張貼在小區門口,加劇了彼此之間的矛盾。 物業公司: 已給業主充足時間解決 記者隨后來到了管理五鳳蘭庭一期、二期的馳翔物業公司。負責人官主任說,公司接手小區管理近3年,有一部分業主長期無理由拒交物業費,有的是因為與前任物業公司的矛盾而拒交,有的則是因為一些奇葩理由而拒交。“有的業主說家里漏水了,不給處理就不交物業費,但這和物業有什么關系呢?有的業主不交停車費,車輛受損后卻要求物業賠償,否則拒交物業費。”官主任說,針對部分拖欠物業費達數千元的業主,公司此次通過律師事務所發出律師函,上個月25日就已送達到欠費業主手中。“我們已經給足了時間讓欠費業主解決此事,但只有少部分人收到律師函后同意補交物業費,多數人仍然拒接電話不理不睬。”官主任認為,將律師函張貼在小區的做法并沒有什么大問題,很多小區都是這么做的。 律師: 涉嫌侵犯個人隱私 對于此事,北京盈科(福州)律師事務所的任林鵬律師認為,律師函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信件,送達的對象應該是個人,而不能在公共場合張貼,更何況里面還涉及一些個人信息。“業主欠費,物業公司為維護自身權益而寄出律師函,這沒有任何問題。但將律師函在公共場合公開,則涉嫌侵犯個人隱私。”任律師建議,物業公司應盡早撤下公告欄上的律師函,因為這樣的做法雖然能給欠費業主一些輿論壓力,但也涉及侵權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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