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被鎖交錢才放行 車主質疑:咪表公司無權鎖車
2016-07-07 09:08:18?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咪表公司:鎖車只針對欠費10次以上車主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五四路新華福廣場的福州城市泊車管理有限公司。一名江姓負責人稱,一般情況下,他們只對欠費十次以上的車主鎖車,個別情節嚴重的可能也會鎖車。 該人員說,根據《福州市道路停車泊位經營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停車未繳費或超時停車不補繳的,公安機關可聯合查處,經營者有權鎖車,欠費信息將輸入數據庫納入車主個人信用記錄,并通過機動車年檢程序追償。 “此舉是市政府授權,早期也曾希望一些執法部門介入,但因人手不足等問題擱置,最終,落在了經營企業身上。”該人士說,包括年檢這塊,最終還沒有協調過來。“目前福州有2300~2500個咪表泊車位,夜間10點到次日上午7點免費。”該人士還稱,對于欠費車輛的取證,目前一般由監管員用相機拍照。 律師:鎖車屬侵權,市民可報警或起訴 一車主質疑,車輛屬個人私有財產,受法律保護,而鎖車屬于強制手段,這是《行政強制法》賦予國家行政機關的權力,而行政機關在實施這種手段時還必須依法依規進行。咪表公司作為一家企業,為何擁有該權力? 有市民認為,城市停車泊位屬于公共資源,推廣咪表泊位,目的是讓有限的停車公共資源服務更多的有停車需求的市民。如果真是為了提高利用率,為何不實施現在很多賣場、小區正在實施的“限時免費”制度?如今實施“一停車就收費”的管理方式,是否妥當? 福建熹龍律師事務所一資深律師認為,咪表公司無權對車輛采取鎖車強制措施,在車主要求解鎖放行的情況下,咪表公司就應當解鎖放行,否則屬于侵權違法行為,車主可以報警。至于欠費,咪表公司可通過法律賦予公司可以使用的方式解決。 該律師認為,福州市政府通過《福州市道路停車泊位經營管理辦法》授權“咪表公司可以進行鎖車”,但這份文件不屬于地方性法規,不是法律,若遇鎖車、對車主的財產造成侵權,市民也可起訴咪表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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