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清小伙花6萬娶越南新娘 結婚僅三個月“跑路”
2016-06-15 15:45:35?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福州晚報6月15日訊(記者 葉智勤 通訊員 陳木金 詹敏花)來自閩清縣下祝鄉的小聶最近來到閩清縣法院,遞交了離婚起訴狀。2012年3月,小聶花6萬元人民幣從越南娶了一名新娘,婚后三個月新娘以回娘家為由一去不返。為了再婚,小聶不得不起訴離婚,而他面臨的將是漫長的涉外民事訴訟。這是閩清法院近三年來受理的第10起越南新娘婚后“跑路”,男方起訴離婚的案件。 法官提醒:跨國離婚訴訟系涉外民事案件,按規定應對相關材料進行翻譯,然后將中外兩種文字的文書材料逐級轉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再轉送到司法部,司法部通過外交途徑送到國外。如外交途徑無法送達,法院還要在海外發行的報刊上公告6個月,如到期女方未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但判決書仍要公告6個月,期滿后視為送達。涉外案件還有30天上訴期,上訴期滿,判決才發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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