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率先成立涉非公經濟主體民商事糾紛調解工作室
2016-06-02 07:34:22?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福州日報6月2日訊(記者 陳鐵夫 通訊員 毛晨熙)昨日上午,在福清市人民法院和福清市工商業聯合會共同推動下,我省首個縣級涉非公經濟主體民商事糾紛調解工作室在福清正式成立。 近年來,隨著經濟下行壓力進一步顯現,民商事糾紛呈現上升勢頭。據福清法院統計,該市2014年共受理非公有制經濟類案件2582件,審結1919件;2015年共受理4171件,結案2801件,同比分別增長61.54%和46%。福清市涉非公經濟主體民商事糾紛調解工作室的成立,將整合法院和工商聯力量,及時化解福清域內外非公經濟民商事糾紛,扎實推進和完善商會調解與訴訟調解銜接機制,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共同做好涉非公有制經濟主體投訴、涉訴案件的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以實現“解糾紛、存情誼”目的,為穩步推進福清經濟社會發展與和諧穩定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從而有力推進和服務“大福清”建設。 今后,當民商事糾紛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福清市工商聯、商會申請調解,福清市工商聯、商會可以主動參與民商事糾紛的調解?;蛘?,福清市人民法院在收到當事人的起訴狀或口頭起訴后、正式立案之前,對未經工商聯、商會調處的民商事案件,經征詢當事人同意通過工商聯、商會調解解決糾紛的,福清法院可以委派市工商聯、商會對糾紛進行調解。當事人若不同意調解,則立案審理。 福清市法院和工商聯將共同聘任法院退休干部擔任特邀調解員,并建立特邀調解員名冊。福清法院在受理涉非公經濟主體民商事糾紛案件時,向當事人提供特邀調解員名冊,經當事人自愿選擇或法院、工商聯推薦、隨機抽選等方式,邀請或委托特邀調解員參與調解糾紛,并做好判后答疑和調解回訪工作,督促當事人自動履行調解協議。委托調解的期限一般不超過30日。經福清市工商聯、商會主持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 在開展涉非公有制經濟主體民商事糾紛調解工作過程中,福清市法院和工商聯將不斷探索、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調解工作,形成調解合力。 除了在福清設立調解工作室外,福清市法院和工商聯也在條件成熟的深圳、廣州、蘭州、西安、武漢、上海等6個異地福清商會設立涉非公經濟主體民商事糾紛調解工作點,在調解工作室指導下開展工作,及時便捷從源頭調處化解福清域內外非公經濟民商事糾紛。 為提高調解工作質效,福清法院加大調解員隊伍建設力度,與福清市工商聯聯合舉辦調解員業務培訓班、專題講座集中授課,今后還將結合案例研討、走訪座談、庭審觀摩等多種培訓方式,不斷提高調解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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