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集中整治占道經營 “兩車”執法整治同時開啟
2016-04-16 08:38:34?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福州新聞網4月16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莫思予 通訊員 許流欽)市城管委相關負責人昨日透露,今日起對占道經營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兩車”(電動自行車和自行車)的整治工作也進入執法整治階段。 這位負責人說,今日起至11月30日每天7:00至23:00,各區都要組織不間斷巡查和整治行動,加大夜間和節假日的巡查監管和整治力度,及時查糾各種擺攤設點、店外店違規占道經營行為,每月至少組織4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統一行動。 市城管委和市交警支隊將派員組成聯合督查組,對各區重要節點、路段整治情況進行督查。“業主需按照規定地點、時間經營,嚴禁擅自改變時間、地點經營或者發生擾民行為,否則取消經營資格。”該負責人說。 針對“兩車”的整治工作也在今日進入執法整治階段。對亂停放的車輛,若屬于臨街商家或單位的,一次勸導,二次罰款,三次按照違反“門前三包”責任制,移送工商部門處理。若屬于前來購物或辦事人員的,車主在現場的,責令車主立即將車輛停放到規定的停放線內;車主不在現場的,一律將亂停放的車輛搬離到就近的停放點或暫扣到規定的停放點。 同時,對全市代管點劃線、標牌進行清理規范。17條禁停放道路和9條景觀大道,將配備2名專職“兩車”停放督導員,每天上路巡查;屢教不改的亂停車輛,執法人員按規定處罰或搬離暫扣。 市政工程管理處關于2016年度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年度計劃已經編制完成。根據計劃,今后將按路段或片區集中審批,統籌安排同一路段或同一片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具體施工時間,減少施工對道路交通的影響。 大型挖掘項目施工方案需經審查認可,盡量縮短占用、挖掘項目的許可工期。項目實施前,要求申請單位做好各種地下管線調查協調、綠化遷移等前期工作,避免邊施工邊協調,出現“圍而不建”現象。對存在“圍而不建”現象的,將約談項目業主和施工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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