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月洋水電站連續兩年擅砍林木 部門:今年仍未審批
2016-03-25 08:49:05?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水庫:已簽用地合同 月洋水庫管理所負責人陳站長稱,該項目早已經過多個部門審批,相關手續齊全才動工。陳站長拿出多個部門的文件,其中包括晉安區農林水局、晉安區發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及晉安區人民政府關于月洋等三個水電站增效擴容改造項目的文件和函,明確表示該項目是政府扶持的改造項目。 陳站長表示,當前水庫管理所和垅頭村簽訂了土地使用合同,并經村民代表同意。他坦言,從目前改造使用面積估算,當前使用的土地面積大約4畝,而按照合同規定,超出合同范圍的土地將以每畝12萬元的價格補給村委會。 垅頭村委會主任張政斌證實了和月洋水庫管理所簽署了土地使用合同,他表示當時只簽了1.5畝,管理所預付了18萬元,超出部分事后按每畝12萬元結算。具體這筆費用將如何分配,張主任沒有正面回答。 水庫管理所陳站長稱,當前水電站擴容改造的具體面積已經報給晉安區農林水局。但記者未見到林木砍伐批文。 去年處罰過今年未審批 據了解,晉安區月洋水庫是晉安區農林水局的下屬單位。去年6月份,月洋水庫管理所就因未經審批擅自動工開墾林地,被晉安區農林水局處以20340元罰款。 昨日,記者來到晉安區農林水局了解情況,水電管理站人員表示,月洋水電站增效擴容項目是政府支持的項目,早在幾年前市財政局和水利局已經發文,水庫管理所前期的情況已經通過審批,相關材料也有報備。具體施工中涉及的林木砍伐問題則由林業部門負責。 林業執法支隊工作人員廖先生告訴記者,去年6月份,當地居民就反映水庫方私自施工,他們調查了解發現,當時水庫管理所未經林業部門審批擅自平整林地,其行為已構成違法,當時責令其停止破壞林地行為,并對水庫管理所進行罰款。 “當時曾給水庫管理所一年時間,要求他們補辦手續方能動工。”廖先生表示,至今仍未收到水庫管理所關于林木砍伐的申辦材料,這種情況屬于“未批先建”違法施工,是堅決制止的。 接下來,他們將通知屬地的林業站到場查看,并按規定進行處理,直到水庫管理所補齊相關手續才能繼續動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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