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百米路被堵20分鐘 榕交警:不避讓記3分罰100
2016-03-18 10:47:56?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救護車被堵在車流中(網友供圖) 東南網3月18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夏雨晴)“我實在不明白那些不給救護車讓行的人的心理,他們擋住的可是搶救生命的時間啊!”昨日上午11時許,林先生在福州洋中路看見一輛救護車被車流堵了20多分鐘。 林先生告訴記者,或許是因為正值中午,路上的人車比較多,加上有些小車、電動車停在路邊,本來就不寬的路面有些擁堵,救護車被堵在洋中路文景苑與洋中花園之間。 從林先生拍攝的照片中,記者看到,該段路有兩個車道,可雙向通行,現場車流秩序有些混亂。林先生說,救護車當時往奮斗里方向行駛,一路上都在鳴笛,中途也有人幫忙喊后面有救護車,但依舊沒有效果。“車子是很多,但絕對不是完全沒法讓行,有車子想讓,但前頭一點的車子不配合,一個勁地擠,更是把交通堵死了。”林先生說,路上還有電動車不斷地插縫擠進車流中,救護車后方也不斷有車子上前,進一步造成了擁堵。 林先生表示,當時擁堵路段長度也就100米左右,而救護車被堵了20多分鐘。“我不知道救護車是不是去接病人,如果是的話,這是在‘害命’啊!” 記者了解到,根據《道交法》規定,特種車輛(包括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等)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不避讓的車輛將記3分,罰款100元;超車的則是記3分,罰款150元。而事實上,對于這種不按規定避讓和占用應急車道的違法行為,我省交警從去年國慶開始就在嚴查嚴管。 |
相關閱讀:
- [ 03-18]救護車百米路被堵20分鐘 交警:不避讓記3分
- [ 03-17]6旬依姆昏厥29路車變“救護車” 司機乘客齊幫忙
- [ 03-16]開救護車接送親屬辦私事廈門一醫院駕駛員被通報
- [ 03-01]天價救護車的“病”該怎么治?
- [ 02-29]新華社:救護車收費容不得“天價”
- [ 02-29]救護車收費容不得“天價”
- [ 02-28]救護車收費容不得“天價”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