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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試點駕照自學直考 公布訓練路線及限行時間
福州新聞網3月15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陳敏靈 通訊員 榕警)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公布了福州市自學直考自學用車的訓練路線和限行時間,其他配套細則也將于近期公布,并于4月1日正式啟動試點工作。據悉,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日前聯合發文通知,我國將率先在天津、包頭、長春、南京、寧波、馬鞍山、福州、吉安、青島、安陽、武漢、南寧、成都、黔東南、大理、寶雞等16個城市展開駕照自學直考試點。
自學直考基本規范
即將公布
自學直考是指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加裝安全輔助裝置的自備機動車,在具備安全駕駛經歷等條件的人員隨車指導下,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學習駕駛技能,直接申請駕駛證考試。
據了解,根據公安部等部門制定的《機動車駕駛證自學直考工作規范(試行)》,結合本地實際條件,福州市相關部門已于近日制定了詳細的配套實施細則,目前正進行最后修繕,即將向社會公布。
雖然福州市的具體細則還未公布,但記者了解到,其基本的幾大要求與公安部的一致,主要有:
1、訓練車輛
應為非營運小型汽車或小型自動擋汽車,要加裝供隨車指導人員使用的副制動裝置、輔助后視鏡,并經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也按規定投保了交強險。
2、指導人員
應當取得相應或者更高車型駕駛證5年以上,沒有吸食毒品記錄,未發生死亡交通責任事故或者重傷負主責的交通事故,沒有記滿12分或者駕駛證被吊銷記錄。
3、隨車(身)材料
科目一考試合格后,自考人和指導人共同向車管所免費領取學習駕駛證明和學車專用標識。在道路上學車時,應當攜帶學習駕駛證明,并在車身前后放置、粘貼學車專用標識。
一個學車專用標識在規定時間內只允許簽注一名自學人員、一名隨車指導人員、一輛自學用車。隨車指導人員不得利用自學用車從事經營性駕駛教學活動。
4、違章及事故責任
在自學途中,有發生交通違法和事故的,由隨車指導人員承擔責任。由不具備資格的人員進行隨車指導的,則學員自行承擔責任。
倒逼駕校改進服務
“是選擇自學直考還是去駕校報名?”隨著試點啟動臨近,榕城市民微信朋友圈、微博、論壇里,許多未報名的學員議論紛紛。
自學直考增加了考取駕照的新渠道,讓駕校不再成為學員的唯一選擇,這也必然給駕校招生帶來壓力,倒逼其改進服務以及調整價格等。不過,也有人表達了不同觀點。比如,今后學習安排將不再有人包辦,自己要全程制定跟進,訓練車輛要去改裝,期間還有磨損、加油、維護等,這些費用加起來可能比去駕校培訓還高。另外,隨車指導人員的水平如何,能否抽出專門陪練時間等,也是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同時,自學直考雖然允許學員可以不再通過駕校便可自主約考,自主選擇熟悉的訓練車型、指導人員以及考試時間、地點等,但考試標準并沒有絲毫降低,并且從報考到學車的各個環節都有嚴格的規定。
相關業內人士表示,與駕校培訓相比,自學直考考試標準不降低、考試要求不放松。駕駛培訓是一項專業性、技能性培訓,駕校作為職業性培訓機構,仍然是學習駕駛的主渠道。因此,建議學員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理性選擇學駕方式,保證學習質量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