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通報工程質量安全督查情況 兩項目被責令全面停工
2016-03-14 09:07:14?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福州新聞網3月14日訊(福州日報記者孫漫)昨日,市建委對外公布了福州市2015年第四季度對各縣(市)區及市管工程質量安全督查情況。 閩清縣后垅小區安置房和陽光環站新城1#地塊2個項目被責令全面停工,項目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經理及總監理工程師按規定予以全市通報批評。 此外,對被責令局部停工的福清市第二污水處理廠綜合樓項目、江口村青洲流流盤安置房項目5#樓工程、三江城第3標段、遠東麗景5#、6#和東二環泰禾城市廣場11#樓及其地下室5個項目的項目經理及總監理工程師按規定予以全市通報批評。 據市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督查對象為第三季度質量安全動態管理系統扣分排名前30名、發生安全質量事故、第三季度檢查中被市建委責令全面(局部)停工的項目,每個縣(市)區抽取項目不少于4個,具體結合形象進度抽查。督查期間,督查組共抽查建設項目54個,發出督促全面停工改正通知書2份,督促局部停工改正通知書5份,督促整改通知書53份。 市建委要求,對被責令全面停工的項目,督促責任主體限期逐項量化整改,未經復查不得擅自復工。對被責令局部停工的項目,整改完成后應由各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組織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現場逐項量化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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