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架空層被電動車占位 車主多次砌墻圍車位
2016-01-15 07:51:10?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福州新聞網1月15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馬麗清/文 石美祥/攝) “城管都來過了,可還有人砌墻做車庫。”昨日,鼓樓區西洪路萬隆花園一期有業主向福州晚報反映,小區4號樓一樓的架空層被人砌起了墻,做成車庫。架空層本是停放電動車的地方,個別業主的行為給居民們的生活帶來不便。記者了解到,小區業主確實擁有架空層4個車位的產權,但因小車無法停放,車主再次砌墻做車庫。 昨日下午,記者看到,在4號樓小區物業管理處邊上,一個新車庫已基本建成,兩三名工人正在粉刷墻壁。一旁停放電動車的架空層被隔出了4個車庫,車庫分別被安上了4扇卷簾門。記者注意到,架空層內停滿了電動車,就連車庫大門口也被電動車圍住。車庫門口貼著一張提示,稱車位門口禁止停車,不聽勸告造成車輛損失的后果自行承擔,物業概不負責。 小區一名保安解釋稱,物業管理處西北角正在建設的車位產權屬于小區一名業主,之前被物業借用做為辦公室的一部分,現在該業主將車位收回自己使用,并非違規占用。 記者在小區公告欄上看到一張蓋有福州順華物業有限公司公章的公示。公示內容為:2010年6月,小區部分業主向人民法院競拍獲得了4號樓架空層的車位產權,經洪山鎮鳳凰池社區居委會協調,確認部分業主購買4號樓車位產權合法有效。競拍的車位中3號車位位于物業辦公室西北角。2010年以來,物業向3號車位業主支付車位租金以有償使用的方式維持物業辦公格局。現該業主提出已購車,將車位收回。 “架空層其余4個車庫在2014年底曾被城管拆除過,次年2月又建起來,期間物業也有出面勸阻過。”該保安說。 隨后,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小區物業主任。該物業主任表示,物業辦公室西北角車位產權確實屬于小區一名業主,但其余4個車位的產權她也不清楚。 昨日,記者也致電了洪山鎮城管中隊了解情況。有關負責人在確認后告訴記者,不久前他們接到居民反映已經到現場查看。小區一名業主擁有架空層4個車位的產權,并非車庫產權。該業主稱因為經常有電動車停在他的車位上,導致小車無法停放,才想砌起車庫。他們現場發放了整改通知書,該業主也將卷簾門自行拆除了。 “這4扇門可能是后來又裝上了,我們還會再次前往進行勸導。”該負責人說,為避免此類停車矛盾,也需要小區物業加強管理。針對物業辦公室西北角車位一事,該業主砌了一堵墻與物業辦公室隔開,另外兩堵墻是小區物業原有的墻。如果將這兩堵墻拆除,物業辦公室就鏤空了。他們現場已經告知該業主最后一堵墻不能封閉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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