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女子以租代購買車 汽車竟被對方抵押給銀行
2016-01-14 09:19:22?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福州新聞網1月14日訊(福州晚報首席記者 徐強)通過“以租代購”的方式買車,結果因逾期還款車輛被收回,車主遭受巨大損失。12日,福州晚報A9版報道了這么一件事。昨日,市民余女士反映自己有類似經歷,提醒大家注意。 昨日,記者了解到,孫先生等外地車主仍在與喜相逢方面協商處理。雖然車主們的遭遇引起許多市民的同情,但由于他們確有違反合同約定的情形,因此法律人士不太看好他們的維權行動。昨日,市民余女士也向福州晚報反映自己的經歷。她說,她也是通過以租代購的方式向一家規模不大的租車公司購買汽車。“我買的車價值7萬多元,目前已經基本還清了,但現在我被對方告了。”余女士說。原來,余女士發現自己所購買的汽車竟然被對方抵押給銀行,因此拒絕繼續支付租金,對方以違約為由提起訴訟。“還有很多這樣的公司,合同沒有限制公司的條款,大家一定要留意千萬別上當。”余女士說。 記者了解到,許多汽車租賃公司由于經營范圍所限,只能租車而不能賣車,因此才采用以租代購的方式間接銷售車輛。而一些4S店因為銷售需求也推出同樣的業務,不過4S店的操作相對規范一些,且增加了到期后置換和回購的選項,車主可以將到期的車輛賣給4S店或者置換其他車輛。據業內人士介紹,以租代購實際上就是融資租賃,由于消費者僅擁有使用權而非所有權,在租車過程中容易發生一些意外。例如,車輛在消費者不知情下被所有權人用于抵押,又或者在租期到后所有權人不予過戶或拖延過戶。 “一些用來以租代購的車輛是租賃公司買來的二手車,而二手車市場是非常復雜的,消費者一不小心就可能買到問題車輛。”業內人士表示,普通消費者根本無法知道自己所買的二手車是否有問題。此外,以租代購方式實際上是沒有車輛總價的說法,而只有租金一說。這也就意味著,一些汽車租賃公司業務員鼓吹的總價低只是一個噱頭,因為最終消費者所要支付的租金遠高于所謂的總價。據了解,近年來類似的汽車租賃公司如雨后春筍般冒出,良莠不齊。消費者一定要選擇正規且口碑好的公司,且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留意相關條款,還款不要超過自身的經濟實力,否則很容易造成違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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