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出臺房屋征收補償新方案 調整航拍時間節點
2015-12-28 07:20:00?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福州新聞網12月28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劉君琳 通訊員何靈)記者日前獲悉,閩侯縣本月印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完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意見。通知明確,房屋征收中必須使用航拍圖,確保公平、規范;對無證房屋征收補助標準進行調整,按期搬遷的,進行獎勵;對無房戶、緊房戶等特殊群體給予傾斜照顧;對于被征收人持有審批證件,但房屋未建滿的,出臺政策既鼓勵其不搶建,又維護其合法權益。與之相配套,閩侯縣征地補償標準進行了調整,并增加了按時交地獎勵政策。 調整航拍時間節點 根據通知,房屋征收新方案對航拍時間節點進行調整:對被征收房屋無證件予以補償安置的最后時間節點從原來2008年12月1日調整到2010年11月1日。 “考慮到2008年到2009年期間航拍圖缺失,如果時間節點沿用過去的方案,可能造成人為認定的隨意性。”閩侯縣房屋征收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原先各鄉(鎮)街道在房屋征收過程中,有的項目使用航拍圖,有的沒有,缺乏科學性和嚴肅性,在實際操作中容易引發糾紛,現在新方案明確要求各項目在房屋征收過程中必須使用航拍圖,確保房屋征收過程的公平、規范。 按期搬遷交地給予獎勵 新方案中,對于2010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1日、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1日建造的無證房屋補助進行了調整,對按期搬遷給予一定的獎勵,超出協商期的不予補助獎勵,將依法強制拆除。與之相較,原方案對2010年11月1日之后建造的無證房屋(簡易以上)一律按150元/m2的標準給予補助,并無按期搬遷獎勵。 “在房屋征收工作中,無證房屋多數為磚混結構。以磚混結構一等、成新率80%、在第一協商期內簽訂協議并搬遷的無證房屋為例,調整后,2010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1日建造的,貨幣補助金額約為1152元/m2,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1日建造的,貨幣補助金額約為350元/m2。”閩侯縣房屋征收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補助金額大幅調整主要原因在于,新方案對無證房屋按期搬遷增設了獎勵條件。根據通知,上述兩個時間段,第一協商期獎勵分別為800元/m2、140元/m2。 最新調整的閩侯縣征地補償標準同樣增設了按時交地的獎勵政策。新方案中,未搶栽、搶種并按時交地的,每畝可獲得最高2萬元獎勵。同時,新標準將青苗補償費從原來的每畝1640元提高至10000元,林、果和農業養殖等單價補償標準提高幅度都在20%以上。“新標準讓被征地農民獲得了更多實惠。不僅如此,對被征收地農民屬于困難戶的,新方案也明確可以給予適當補助。”閩侯縣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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