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超標電動車開200元罰單 暫扣車輛已無處堆放
2015-12-18 10:00:13?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福州的電動自行車暫扣停放點停滿了暫扣的電動自行車。李挺攝 人民網福州12月17日電(李挺李章亮)根據去年出臺的《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要求,從2015年1月1日起,在福州市區三環以內(含三環輔道)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的車主,依法將被處以200元的罰款。不過這一地方性法規在福州卻很少被真正執行。 為期三個月的福建全省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開始以來,記者在多次隨警采訪中注意到,多數路面執法中,交警對騎行超標電動自行車的車主一般僅僅是處以20元的罰款。 “20元還可以罰得動,50元就很麻煩了,要是都依照200元的標準去罰款,有些不現實。”福州市倉山區一名老交警向記者表示。 為何法規明確的處罰標準,執行起來卻很難真正落實,甚至在執法民警看來有些不且實際呢?17日上午在一次路面隨警執法中,記者就深切感受到了交警執法的困惑。 “依據《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你騎行超標電動行車要被處以200元罰款。”17日上午,在福州市三環路與福峽路交叉口,當設卡交警攔下一輛無牌超標電動自行車,并告知騎行人處罰標準時,被攔的市民一臉無辜。 “200元?有沒有搞錯?不都是罰20元嗎?汽車違章也才罰150,騎個電動車要罰款200?”騎行超標電動自行車的市民對這樣的處罰很是不滿,更讓他不能理解的是,因為沒有攜帶身份證,他的電動車還要被暫時扣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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