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上浦路一工地私接管道排泥漿水 被罰2萬元
2015-12-03 09:16:17?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記者回訪發現工地仍有污水流入雨水井,裝了一瓶水樣 昨日中午,工地仍排出污水,將大慶河一出水口周邊染得異常渾濁 東南網12月3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曾會文 實習生 林詩靜文/圖)福州上浦路一在建樓盤工地私接水管,通過路邊雨水井,將工地的泥漿水排入附近內河(詳見:福州一工地私接水管 將泥漿水沿雨水井排內河)。海都獨家曝光此事后,福州市建委公用處當日就通知施工方中國建筑第三工程局整改。但記者昨日回訪發現,該工地仍通過雨水井把污水排入內河。對此,施工方稱是在做實驗,看如何做才不會排污,但效果不好。 昨日下午,福州市建委公用處約談了施工方中國建筑第三工程局的相關負責人,并對此事立案。隨后,市建委公用處向施工方開出罰款2萬元的罰單,并要求立即整改工地沉淀池。 回訪:工地仍把污水排進內河 福州市建委前日要求施工方整改,整改效果如何? 昨日中午1時,海都記者回訪該工地看到,此前從工地接到雨水井的水管已撤除,但雨水井里仍有水聲。記者移開雨水井蓋看到,從工地連通到這個雨水井的管道里,仍有渾濁的污水流進雨水井。從表面看,昨日的水質和前日記者所見的沒有太大差別,都混有渾濁的細小顆粒。記者用空礦泉水瓶,從工地流進雨水井的污水中,取了一瓶水樣,隨后將井蓋蓋回。 據福州市水務管網維護公司介紹,該工地排出的污水,最終流入了附近的大慶河。記者看到,在工業路和上浦路交叉口的大慶河,有一處出水口正排出大量渾濁的污水,顏色與大慶河河水有著明顯差別。 市建委:罰2萬,整改沉淀池 昨日下午3時許,福州市建委公用處約談了該工地施工方中國建筑第三工程局的相關負責人。記者將取到的污水水樣,交給了福州市建委公用處工作人員。 福州市建委公用處對此事立案調查,并于昨日下午做出處理。工作人員說,根據國務院2013年10月2日頒布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施工方中國建筑第三工程局被罰2萬元。同時,該工地還被福州市建委公用處要求立即整改。整改主要針對沉淀池,需要由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并達到一定要求。污水在沉淀池也需要沉淀一定時間,保證水中沒有泥沙、顆粒后才能排入管道。 福州市建委公用處表示,該工地此前已申請排水許可證,但還未辦下來,因此要求工地加快辦理。對于記者提供的水樣,福州市建委公用處人員稱,要化驗才能清楚是否達到排放標準,如該工地再次排污,將加大處罰。 施工方:昨排污是因在做實驗 昨日,該工地施工方中國建筑第三工程局的工地負責人唐先生說,經他們核查,前日排出的污水是從工地降水井里抽出來的地下水,但為何地下水會變渾濁,他們也不清楚。排污被海都報曝光后,他們前天接到了福州市建委公用處的通知,要求停止排污,立即整改。 為何昨天還在排污?唐先生稱,昨天是工地在做實驗,看如何做才不會排污。他說,昨天發現排出來的還是污水后,就停止了排水,將立即整改,不再排污。唐先生說,根據福州市建委公用處整改要求,工地沉淀池容量將從現在的9立方米,擴到至少20立方米。 記者看到,《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水戶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補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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