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結合現場執法 福州交警嚴查“馬路手機族”
2015-12-01 08:25:18?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監控畫面顯示,男子舉起手機,正在接聽 ? ? 東南網12月1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陳恭璋 夏雨晴 文/圖 實習生馬婧)開車、騎車看微信,過馬路還在玩手機,已成福州街頭的高危群體,嚴重威脅交通安全……上周,海都報持續關注“馬路手機族”現象,引起廣泛關注,福州交警支隊也聯合海都報對此類行為進行查處。 12月2日為“全國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題是“拒絕危險駕駛,安全文明出行”,我省多地交警都將對“馬路手機族”展開專項整治。其中,福州警方表示,將采取電子探頭抓拍與現場執法結合的方式,嚴查“馬路手機族”。 不到半小時 三司機玩手機被拍 昨日下午,海都記者走進福州交警支隊機特大隊負責路面違法抓拍的信息中心。記者看到,中心每臺電腦分別對應著市區各道路的實時監控。隨后近半小時里,就有三名司機開車時玩手機被抓拍。 監控顯示:15時52分,長樂路與塔頭路交叉口,一輛車牌號為閩AKK520的小車,男司機邊開車邊打電話,被探頭抓拍到。16時04分,一輛往返于“福建工程學院”與“茶園山”的317支路公交車駛入該路口,等紅燈期間,司機一直低著頭;綠燈亮起后,司機抬頭,將一部手機塞進上衣內袋。 隨后,在另一臺電腦上,記者看到,一輛車牌號為閩AJ059F的白色小車在解放大橋橋面等紅燈時,司機一直在打電話,隨后還變道,壓實線超車。 福州警方有關人士介紹,道交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違者扣2分,罰款50元。接下來,交警部門將采取電子抓拍與現場執法結合的方式,嚴查“馬路手機族”。 |
相關閱讀:
- [ 11-26]“低頭族”邊看手機邊過馬路 十大不文明交通行為被曝光
- [ 09-22]臺灣男子過馬路被撞 因“玩手機”賠償打三折
- [ 06-02]男子乘公交車丟手機報警 40余乘客陪等1個多小時 男子疑橫穿馬路被撞飛
- [ 07-30]廈門一女子過馬路玩手機 斑馬線被小車迎面撞飛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